促进社会办医有了重磅文件!
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其中表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
国家卫健委官网截图
《意见》中提出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简化准入审批服务、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优化运营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完善综合监管体系等六项措施,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具体措施包括:
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要求落实“十三五”期间医疗服务体系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各地在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时,本地区医疗设施不足的,要在供地计划中落实并优先保障医疗卫生用地。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营利性社会办医,包括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推进“放管服”,简化准入审批服务。支持和鼓励社会办医参加医院等级评审。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在北京等10个城市开展诊所备案管理试点。
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各地要完善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社会办医可以选择加入。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全面实行医师、护士执业电子化注册制度。
优化运营管理服务。社会办医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同等参与职称评审,且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医学类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选择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一律不得对拟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医疗机构的性质进行限制。各地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或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名义组织的相关业务和人才培训,要为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平等提供名额。
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化管理,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纳入定点。制定出台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办医联合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互补。
完善综合监管体系。要求加大医疗行业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综合运用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医师定期考核、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手段,加强对医疗执业活动的评估和监管。相关处罚信息统一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可免费公开查阅的公共信用记录。全国性和地方性医学相关社会团体要同等吸纳社会办医及其医务人员,做到一视同仁。
国家卫健委在“《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中介绍,截至2018年底,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达到45.9万个,占比46%;社会办医院数量达到2.1万个,占比63.5%;社会办医床位、人员、诊疗量占比均持续增长。但社会办医服务能力水平总体不高,医疗技术、学科水平、服务质量、品牌声誉等方面存在短板,有些地方政策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监管不完善,亟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办医的鼓励扶持和促进规范发展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