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短板、释潜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访全国政协委员揭新民

发布时间: 2019-07-08 11:47:28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人民政协报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原标题:补短板、释潜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访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揭新民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最突出的短板也在农村,而农村的短板最直观地体现在基础设施等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团审议时强调,“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这个短板”,“逐步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漫山遍野的水果、农产品无人收购,可能不是品质差、价格高,而是外运的道路不好走;进城打工的小青年,回老家待不了几天就想走,主要原因不是着急回城上班,而是因为村里没有Wi-Fi、洗澡不方便、条件赶不上城里……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是乡村振兴的卡脖子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话,直击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指明了乡村振兴的发力点,为我们进一步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揭新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成绩很大短板不少

为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聚焦了方向,明确了加快补齐突出短板的具体内容,部署了新任务,同时配套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农村住房、安全饮水、道路交通、通电及垃圾污水治理等方面得到大幅改善。

揭新民举例说,以农村垃圾治理为例,根据2018年统计显示,全国有3/4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较2014年提高26个百分点,已整治完成47%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各省也同步开展了系列工作,为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供了有益借鉴。

他以内蒙古为例进一步解释说,(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投入1421.7亿元用于危房改造、街巷硬化、环境卫生等方面,正在努力缩小基础设施不足的局面。

“虽然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在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牧区发展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人居环境杂乱差的现状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不足,同时缺乏设施运营与管护、评估与监督、部门协调等机制。”揭新民道出了我们目前还需要补的短板。

在揭新民看来,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是农村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

农村基础设施是基础能力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决不可等闲视之。

揭新民表示,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指引,做好“三农”工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美化农村人居环境,不断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补上短板激活潜力

那么,农村短板如何补,如何把农村短板变成“潜力板”?

揭新民表示,实现农村全面发展,不仅要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而且必须把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就是潜力,差距就是空间,补短板、减差距的过程就是释放潜力、激发后劲的过程。”揭新民这样说。

揭新民将此概括为“五靠”。

一靠改革。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让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城乡平等交换,让农村的生产要素潜能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潜力。

二靠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各级政府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合理保障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同时,要明确各省(市)配套比例,用于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旗县要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靠发展。产业兴则百业兴,产业强则百业强。要紧紧抓住产业兴旺、富民兴村这个“牛鼻子”,在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转型升级需要的过程中,解决农民钱袋子问题,扩大农民的消费需求。

四靠创新。创新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建共享。创新支持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最后靠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

揭新民告诉记者,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关键要抓管护、促长效,要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有经费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同时探索引进第三方治理机制,培育市场化专业管护队伍。通过提高农村居民的认知水平,提高参与意识,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使广大农村居民积极、主动、全面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全过程,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美丽宜居乡村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