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重庆市委会委员提案推动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发布时间: 2019-07-01 09:12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孙金诚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看到通知,台盟重庆市委会副主委许沛露出了欣喜的笑容,“看到自己的提案落实得这么好,能为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做一点事,真的很开心。”

许沛表示,近年重庆市乡村学校教师待遇得到一定提高。然而,她在调研中发现,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工作任务繁重、待遇低、职称评定难以及培训机会少等方面的影响,重庆一些乡村学校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乡村学校师资力量欠缺问题仍然突出,不少乡村学校存在着“招不进人”、“安不下心”、“留不住人”的突出问题。

“比如,云阳县桑坪镇一所乡村小学距离县城有3个多小时车程,从镇上到村小又不通公路,步行至少两个小时。因为条件艰苦,学校长期难以招聘到教师。前些年好不容易盼来个大学生,结果只上了两天课就递交了辞职信。”长期关注教育问题的许沛表示,重庆市乡村小学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为281元/月,与其他省市相比较偏低,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还不强。

为此,在2018年召开的重庆市政协全会上,许沛提交提案呼吁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待遇,适时提高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标准,优化乡村教师职称设置,改进乡村教师培训方式,日常工资晋升尽可能向最艰苦、最边远的乡村小学教师倾斜,促进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等建议。

该提案先后被重庆市政协列为2018年市领导牵头督办和2019年跟踪督办的重点提案。牵头督办的市政协副主席宋爱荣专门组织召开了专题督办座谈会,督促承办单位认真落实提案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市教委和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等单位认真落实办理工作,多次主动与许沛对接沟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并经市政府同意,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纳入补助范围的贫困区县乡镇学校每人每月提高到不低于300元。其中,纳入补助范围的贫困区县和其他区县村小和教学点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00元和300元。贫困区县和其他区县特别艰苦、边远、高寒地区的村小、教学点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不低于700元和500元。

“教师的待遇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是乡村教师队伍稳定和提高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许沛对记者说,“只有通过进一步切实提高他们的待遇,改善他们的生活处境,关注他们的发展路径,让乡村教师能够真正成为令人向往和崇尚的职业,才能发挥好乡村教师作为乡村教育‘活的灵魂’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