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混合投放垃圾将面临罚款 市城市管理委主任:罚款上限将不低于200元

发布时间: 2019-06-21 08:45 | 来源: 北京晚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张正朋

  今后,个人不进行垃圾分类、混合投放垃圾将可能会面临罚款,而罚款的上限将不低于200元。6月18日晚上,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来到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合主办的“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直播节目中,就垃圾分类问题与政协委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个人混投垃圾将面临罚款

  本市每天会产生将近2.6万吨的生活垃圾,人均每天1.1公斤。目前全市有29个垃圾处理终端设施,都在满负荷运转。垃圾如果清运、处理不及时,就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孙新军在直播节目中表示,2012年,本市出台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物业等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和罚则。但是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只有鼓励和倡导,没有约束和强制,这导致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

  今后,个人如不进行垃圾分类将可能会面临罚款。对此,孙新军表示,垃圾分类修法呼之欲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到时候,不分类就是违法。上海已经明文规定,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处以200元的罚款,北京也不会低于这个数。”

  市民明明已经分好的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会不会被混装混运呢?对于市民的担心,孙新军表示,这一问题将用经济杠杆来撬动,“混装混运”的垃圾进入处理设施,缴纳的处理费用会比分类收集的垃圾要多得多。

  居住小区垃圾不分类可能被拒收

  孙新军表示,本市率先在党政机关开展了垃圾强制分类。其中,在134家中央单位的带领下,有将近2500多家市区党政机关、2300多家公共机构加入强制分类的队伍,这些公共机构包括学校、医院、商超和旅游景点,基本上覆盖了人群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接下来,还将健全日常执法检查,逐步覆盖至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组织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单位,要移交执法部门处罚;逐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以后您住的小区要是不进行垃圾分类,或者分得不好,环卫有可能将拒收垃圾。”

  垃圾分类将改为“干湿分开”

  现在,本市实行的大多是垃圾分类“四分法”,也就是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对此,有不少市民反映,这种分类方法还是有些复杂,记不住,分不明白。对此,孙新军表示,接下来,在新开展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中,将对垃圾桶进行调整,把厨余垃圾调整为“湿垃圾”,其他垃圾调整为“干垃圾”,干湿分开,让市民投放的时候能够一目了然。

  手机预约收厨余垃圾有望推行

  各种创新的垃圾收运方式正在尝试中。孙新军介绍说,比如,一种是设置有人值守的分类驿站或者是分类小屋,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并且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一种是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置智能投放箱,减少人工成本,方便群众投放;一种是上门或者定点回收再生资源和厨余垃圾,最大限度提高回收量;一种是撤桶撤站,定时定点流动收集。这几种方法充分借鉴了国内国外的一些成熟做法,在实践中征求了居民意见,目前都在试验当中,如果试验成功,将不断推广。此外,今后用手机APP、手机小程序来预约上门回收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都会逐步推行。目前,全市30%的街道和乡镇创建了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孙新军表示,今年,示范片区的覆盖率要达到60%,覆盖200多个乡镇和街道;明年覆盖率要到90%,有300多个街道乡镇。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将打分准入

  随着城市发展,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统计显示,仅2018年就产生建筑垃圾1.92亿吨。建筑垃圾井喷式增长凸显了很多短板,如填埋设施、运输能力和加工能力不够等。孙新军表示,为了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品,目前已明确了12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质量标准,政府带头在32个市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使用了再生产品。下一步,还会继续出台强有力的支持政策去推广。

  有调研显示,本市80%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规模都非常小。对此孙新军深有体会。他表示,大的企业可能有几十辆车,小的企业可能只有三四辆车,整个行业的企业规模、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我们修订了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办法,正在大兴做试点。”新办法会根据企业规模实施等级打分。比如5辆车以下的企业基准分只有15分,40辆车可能就到200分,有违规行为要扣分,分值代表企业的实力。下一步,会制定硬性的准入标准,来提高从业企业的规模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