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协开启提案培育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5-27 09:39:17 | 来源: 云南政协报 | 作者: 张文明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征集选题、遴选课题、申报课题、确定培育单位或委员……

课题调研、中期汇报、成果评审、课题成果转化为提案……

近日,云南省政协印发《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开展提案培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提案培育工作。

这是云南省政协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全国政协要率先在提案工作中探索提高质量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是本届省政协的又一工作创新。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开展提案培育工作,旨在树立鲜明的质量导向,推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

《意见》明确指出,提案培育要以提高提案质量为核心,以培育重点提案为目标,努力培育一批有共识、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的好提案,不断开创我省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提案培育工作,要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云南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云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选题。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导向,瞄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

提案培育工作,要在云南省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办公厅统筹协调,提案委员会组织实施。其程序是,云南省政协向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函,广泛征集提案培育参考选题。然后组织召开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协研究室、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提案培育座谈会,从收集到的培育选题中,遴选确定20个培育课题。培育课题经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组织课题申报。最后根据课题申报情况协商确定培育单位或委员。

承担课题培育的单位或委员受领任务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培育方案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审定。培育中期汇报进展情况,十月底报送培育成果。坚持不调研不提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扎实开展课题调研,不断优化课题内容,高质量地完成课题成果撰写。

云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加强对提案培育工作的督导,跟踪培育进程,实时进行抽查,邀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协研究室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20个培育成果进行逐一审查,提出修改意见。负责培育的单位或委员认真修改完善后把培育成果转化为提案。

云南省政协将给每项培育课题安排4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课题调研、资料查询、成果撰写的保障工作。对被遴选为年度重点提案的,每件再补助2万元,用于提案办理调研、面商等工作。

早谋划、选好题、做深做实调查研究。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痛点、难点,找到深层次的症结,把情况摸准、把问题理透、把建议提实。可以预见,此举定能培育出一批选题准、可操作性强的高质量精品提案,带动和促进省政协乃至全省各级政协提案质量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