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福建省政协主席崔玉英主持召开十二届省政协第十七次主席会议。福建省政协副主席魏克良、洪捷序、张兆民、杜源生、王光远,秘书长陆开锦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二届福建省政协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方案(草案),决定5月中旬召开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政协福建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修订草案)》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决定提交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政协专门委员会是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是政协联系委员的重要纽带,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在政协工作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本次对《通则》和《条例》的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紧密结合福建实际,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发挥提案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新时代政协事业创新发展,在新福建建设中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