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投入到开展“助贫、助困、助教、助学、助医、助残”等公益服务项目中,近日《慈善公益报》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民政局获悉,该市民政局拟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和奖励社会组织参与精准脱贫攻坚行动。
据了解,根据《2019年沈阳市社会组织参与全市精准脱贫攻坚行动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沈阳市将对承接康平县农村地区已确定的精准脱贫攻坚项目的社会组织给予支持,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相应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纳入以奖代补支持范围。对在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辽中区农村地区参与精准脱贫攻坚行动的优秀社会组织给予奖励。
向社会发出动员倡议书
“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全面振兴,共创沈阳美好的明天!”这是不久前,沈阳市民政局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布的《沈阳市社会组织参与全市精准脱贫攻坚行动倡议书》中,鼓励社会组织借助“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活动宗旨。
倡议书指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脱贫攻坚行动,必须体现公益属性,严守法律底线,符合章程规定。全市性社会组织要充分展现爱沈阳、建沈阳的浓烈情怀,主动当先锋、打头阵,争做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力军,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市民政局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通过制定并落实《方案》,进一步动员、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通过协调组织部门、建立社会组织与机关派驻农村第一书记直接对接,协调扶贫部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直接承接项目等工作,进一步实现社会组织真扶贫、扶真贫。
值得关注的是,该市民政局还将设专人负责对接农村地区帮扶需求以及各社会组织帮扶意向,并与组织部门及“第一书记”联络组合作,为有意向参与精准脱贫攻坚行动的社会组织牵线搭桥、提供全方位咨询对接服务。鼓励社会组织自行到农村地区参与精准脱贫攻坚行动,开展脱贫帮扶。
“以奖代补”给予支持
据记者了解,此次《方案》指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行动所需项目资金全部自筹解决。受支持社会组织承接的项目结项验收合格,并经市民政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支持额度后,支持资金将以“以奖代补”形式向受支持社会组织发放;拟受奖励社会组织名单通过沈阳市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市民政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批准后向受奖励社会组织发放奖励资金。
据记者了解,“以奖代补”资金来源为2019年度财政划拨的福彩公益金200万元。具体划分为支持资金和奖励资金两类。支持资金为专项资金总额度的80%,即160万元;奖励资金为专项资金总额度的20%,即40万元。奖励资金按评定档次定额支付,2019年度拟分三个档次:第一档10名,分别给予10000元奖励;第二档30名,分别给予5000元奖励;第三档50名,分别给予3000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实实在在参与脱贫的社会组织,将于今年12月底前,得到支持社会组织发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专项奖励资金发放工作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