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黎明: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发布时间: 2019-05-05 09:39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耿鑫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副主任罗黎明:

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全国政协民宗委长期关注城市民族工作,连续三届组织调研、提出建议,这次会前专门到湖北、广东调研。我们认为,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各民族群众的现实情况和利益诉求日益多元。随着国家发展进步和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群众向往更美好生活,更多关注自身的生产生活和发展问题。对大部分能够稳定就业的进城少数民族群众而言,当前面临的主要是如何提升融入水平的问题。而对一部分务工经商者特别是来自深度贫困地区的人员,如何实现从偏远乡村到城市的空间跨越,从农民到市民、从家庭到社会的身份跨越,从务农到务工的行业跨越,从农村生活习惯到城市现代生活理念的心理跨越,仍有很多现实困难。

二是城市和少数民族群众之间双向包容程度越来越深。如湖北提出“身在湖北、犹在家乡”,深圳倡导“来了就是深圳人”,体现的是一种“双向”包容。近年来,多数城市工作思路已由单纯制定特殊政策,转变为在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的同时,重点推动全面、公平、均等公共服务。

三是对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办法措施,积极主动解决矛盾问题。

建议:

一、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应从是否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导向,来研究涉民族因素政策法律是否修订、怎样修订问题,统筹考虑时代特征、工作方向、修订时机等因素,更好地指导新时代民族工作。完善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二、从城市整体发展全局考虑城市少数民族群众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城市民族工作应定位为包括汉族在内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整体性工作。很多困难是广大流动人口共同面临的困难,应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出发点,努力让各族群众平等享受市民待遇,形成“共同城市市民”认同。

三、着力帮助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生存和发展技能。坚决保护合法合规经营,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理竞争。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对劳务派遣企业、中介和工头进行规范管理,依法有序开展劳务输出。结合产业发展需要,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