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名单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
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表示,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已经实施了一年多,这是抓好“治欠保支”工作的重要措施。
“黑名单”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列入黑名单事由、涉及拖欠的金额等内容,本次共涉及50个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按照《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黑名单”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王程表示,要加大其违法失信成本,同时对其他违法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人社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欠薪违法案件3.21万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1211件,共为45.6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68.3亿元。
王程介绍,下一步,人社部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的力度,使这项管理制度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凡符合条件,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做到应列尽列;做好归集推送工作,地方人社部门要及时认定,按时报送。人社部要定期归集,适时公布,使这项制度真正成为加强信用建设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好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使这项制度的影响力、震慑力进一步提升,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