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协提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 2019-04-23 11:1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潘 建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中国网据贵州省政协网站消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必须要振兴乡村,使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明确,从生产发展、生态建设、精神面貌、社会治理、生活状态五个方面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方针。

贵州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乡村振兴战略高度重视,在全省抓了500个示范村,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在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多名政协委员关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并以提案的形式积极建言。

做强做靓美丽乡村品牌

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全省上下多年的努力,全省乡村面貌发生了极大改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蕴含的经济功能和富民功能也逐步显现,为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百姓富、生态美多彩新贵州作出新的贡献。

提案认为,贵州省在美丽乡村品牌建设过程中成绩显著,但部分地区在品牌建设中也存在问题。如村庄规划不科学;部分村庄规划区内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未调整为建设用地;村庄规划区路网、水、电等公共建设不完整,群众无法享受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

提案建议,一是要建立科学规划引领发展机制。二是要完善城乡一体建设宜居乡村。在推进乡村规划建设中,要利用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民宿经济、乡村旅游、农产品深加工、康养休闲等新兴产业以及民族民俗文化创意产业的多业态项目化深度融合,积极构建“接二连三”的全产业链,全力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三是要重抓基础建设提升整体环境。要结合当前对农村工作的综合治理全面规划发展,加快推进“改水、改厕、改路、改房、改线”的农村美化环境建设,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培育服务乡村振兴“新农人”

随着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对产业的聚集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大,已有大批务工人员返乡,大量人才从城市向农村涌动,出现“城归”现象构成了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新农人”。培育利用好这些“新农人”,将成为激活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

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人才振兴。提案认为,目前乡村人才培养中存在的以下问题。在技能培训方面:一是重“培训”,轻“培育”。二是对培训结果重视不够,参与者是否达到学到知识、能力提高的培训目的,没有进行评估。三是培训内容和形式单一,不能满足新时代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四是未建立完善的农村教育培训平台,培育效果不佳。五是培训主体单一,社会力量参与度和资源聚集度不够。在政策保障方面:首先是“新农人”享受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物流等政策扶持范围小,难以解决他们用地、用工、融资、人才等方面的困难。其次是政策门坎较高,很多返乡创业人员无法达到贷款条件,只能依靠自有资金,投资只有几万元到几十万元,规模较小、结构单一、产品科技含量低,难以做大做强。公共信息服务方面:首先是缺乏系统人才信息管理体系。其次是社会组织、农业企业、农村能人、乡贤获得乡村发展信息途径少,获得农村发展机会的信息滞后,想为家乡做贡献、参与乡村建设的渠道和平台少。再次是返乡就业人员对就业信息和创业信号的获取存在较大障碍,返乡就业创业信息的获取路径大都主要靠亲戚朋友介绍。

提案建议,一是制定乡村人才培育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即打造规划大、结构优、素质好乡村人才队伍,构建现代化农业人才体系。二是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库。三是创新乡村人才培训模式。四是健全农业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五是创新激励机制。六是强化政策保障。

加强村民自治促进乡风文明

乡风文明既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目标;既是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又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村民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体,这决定了乡风文明建设的关键在于提升村民素质。

提案认为,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表现在,一是对“村民自治、乡风文明”的重要性认识仍不够。二是村民参与自治意识仍有待提高。三是村民家庭教育意识淡薄,孩子养成教育仍需加强。四是农村发展与村民自治的结合仍有待探索。

提案建议,一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把“村民自治、乡风文明”作为长期经常性工作来抓,制定年度计划方案,明确硬性指标、时间进度、责任领导及人员予以推进,把“村民自治、乡风文明”建设情况纳入对镇村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核内容,真正增强镇村及相关部门抓实“村民自治”的动力和责任感。二要强化“村民自治”宣传教育。结合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工作,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进一步宣传“村民自治”的真正内涵,逐步将群众由“村民自治”的局外人引导成为“自治”的主人。三要强化家庭教育。四要积极探索“村民自治”与群众增收的有效路径。

在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方面,有提案认为,一些地方乡村传统文化日渐衰落。农民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日渐消失。乡村文化创新性不够,娱乐方式单一。提案建议,一要加强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升乡村振兴软实力。二要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三要发挥农民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唤醒他们对乡村传统文化的自觉、自信。四要遵循乡村文化传播规律,与时俱进强化创新,重塑文化吸引力。

发展农村电商推进产销一体化进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电商发展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产销一体化进程,助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取得了显著成效。

提案认为,农村电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电商发展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二是农产品无品牌缺乏竞争力。三是缺乏专业团队引领的产业及人才体系。

提案建议,一要出台政策,支持各个市(州)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物流体系建设。整合物流快递资源,建立物流配送体系。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优化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二要加大对农村电商领军产业、人才培育计划支持力度。培养实战性高技能人才,支持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行动,支持建立电子商务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或大师工作室,支持举办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大赛,加强本地电商人才培养等,加强农村电子商务领军人才资源库建设。

推广众筹模式解决供需对接问题

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一项重大战略,但其发展的前期启动资金和后期产品销路却令许多地方一筹莫展。

提案认为,推广众筹模式,可以将前期投资和后期产品销路两者联系起来,产生各取所需和各有所得的双赢效果。就我省的农产品需求情况而言,与其他地方的情况大体相同,一是对绿色食品需求旺盛,二是希望吃得心安理得,三是对绿色食品的追求“众里寻他千百度”。利用众筹模式,可以较好地解决供需对接问题。

提案建议,一是认真策划,周密组织。各地先期可以电商办为依托,根据自己的民情、地情并充分结合人们对绿色生态食品等的需求,或以县、市、区,或以镇乡、或以村级为单位因地制宜认真谋划好项目,并积极与众筹平台沟通和推介,待众筹资金到位后,依据协议组织生产和履行协议。每个项目协议履行完毕后须对客户加以回访巩固并及时推介下一个项目,以求目标客户和项目业绩持续稳定地增长。二是推广产品众筹,助推黔货出山。三是推广股权众筹,助推乡村振兴。四是总结经验,广泛宣传,让众筹模式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得到更多的运用和发挥更大的作用。

改革乡镇机构助推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乡镇是我国组织机构的“神经末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体,新时代乡镇机构改革关乎乡村振兴战略的成效。

提案认为,当前乡镇机构还存在着权力责任不对应,机构臃肿较低效,信息不一难统筹,财权事权不匹配等问题,导致乡镇机构运转成本居高,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效率低下。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乡镇机构这一关键并适时谋划改革以助推乡村振兴迫在眉睫。

提案建议,一是理顺关系,推动乡镇机构更好服务乡村振兴。二是科学设置,推动机构职能重组和人员精干高效。三是做好衔接,确保乡镇机构改革与乡村振兴稳步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