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惠丽:关于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问题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 2019-04-17 10:04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耿鑫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府教育总督学潘惠丽:

关于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问题的几点建议

公办幼儿园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果没有机构编制,就享受不到国家任何政策,公办幼儿园教师没有编制,其待遇、权益就得不到保障,教师队伍就不稳定。由此可以看出,公办幼儿园编制问题已成为制约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

面临的困难:

一是缺少相应编制标准,地方难以执行落实。1987年印发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已不适应当前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教育部为了回应各地呼声,在中央编办未出台新的编制标准情况下,2013年出台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但只是配备标准,并非编制标准,各省份编制部门并不以此为依据安排幼儿园编制。

二是幼儿园编制没有单列,增加编制比较困难。各省份下达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数基本未单列,而是纳入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管理,实行总量控制。这也导致一些地方在中小学超编情况下,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主要用于消化富余中小学教师。

三是地方财政投入要增加,但部分地方承担不起。增加公办幼儿园编制,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必然相应增加,没有充足财政的支持,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问题无法落到实处。

几点建议:

一、出台编制标准。中央编制部门出台新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规范各地编制核拨和使用行为。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单列核定,逐步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数脱钩,制定合理的增长比例,满足学前教育迅速发展的需要。

二、及时开展核编。教育部督促各省市结合中央编制部门出台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尽快核定公办幼儿园机构和教师编制总量。

三、加大财政支持。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制定相关政策,保证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不低于一定的比例,并规定投入的一部分专门用于教师培养培训及提高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