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然而,相对于知识产权创造的突飞猛进和知识产权运用的稳步发展,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仍不能令人满意,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诉讼周期长,依然困扰着不少民营企业。
如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创新“撑腰”?3月26日,民革中央调研组一行走进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门“取经”。
据了解,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是全国首批设立的三家知识产权法院之一,2014年12月成立,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
“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如果能够一开始就注意,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侵权和被侵权的发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黎淑兰表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往往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没能意识到知识产权才是企业发展的最终生命线,也没有专门的人员来处理知识产权事务。“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成了很多民营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拦路虎’,在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一些中小微民营企业不是选择放弃,就是消极应对。”
“如何从事后的诉讼延伸到事前的预警和防范,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直思考的问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斌表示,为当好民营企业创新成果的守护者,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张江高新企业园区设立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法官工作室”,打通了为民营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为企业家们把脉,解决企业家们的难题,是工作室一直在努力的方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惠珍表示,很多企业家接受司法服务后,都亲切地称“法官更像是‘医生’。”
陈惠珍表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探索形成了“法官+执行人员+技术专家”的证据保全模式,优化侵权赔偿的科学计算方式,运用互联网审判,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着力消除“拦路虎”,为民营企业解决维权中的痛点难点。
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所取得的成效和所做的积极探索,调研组一行表示肯定的同时,也详细询问了具体工作中所面临的瓶颈问题。
“现在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是适用民事诉讼法,这在诉讼管辖、证据规则、审理程序等方面,使一些有知识产权特点和纠纷处理特诉要求的制度创新受到限制。”黎淑兰表示,希望推动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制定,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制度。
“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是一个重要环节。”调研组认为,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的标准中,多项标准和法治息息相关。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只有刚柔相济用好法律,才能提振企业的信心,奏响营商环境的春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