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进:建好农民致富路

发布时间: 2019-03-29 10:07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王先进 | 责任编辑: 耿鑫

原标题:建好农民致富路

乡村振兴离不开交通建设,而如今的交通建设早已不再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那么简单。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亲自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基础。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作出“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五周年。五年来,我国农村公路发展理念和实践从建设为主、建养并重,上升为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全国农村路网规模持续增长,新改建农村公路139.2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达405万公里,通硬化路乡镇和建制村比例分别达到99.64%和99.47%。五年累计解决了3.5万个建制村通客车问题,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比例分别超过99.1%和96.5%。而今,一条条水泥路、沥青路修到了村头,通到了乡亲们的家门,改变了过去“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脚泥”的面貌,实现了他们“出门水泥路,抬脚上客车”的梦想。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农村和农业人口大国来说,解决好农民的交通出行问题,破解城乡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剪刀差”,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的关键一招,是为农村农民办好事办实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四好农村路”建设中仍存在建设任务繁重、区域发展不平衡、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农村公路本身具有很强的公益属性,要想建设好“四好农村路”,需中央和地方明晰职责,协同推进。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需加大中央层面的支持力度。一是建议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在稳定中央车购税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将“四好农村路”列为中央扶贫专项资金、涉农资金等重点支持领域,加大对贫困地区尤其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项目的倾斜。二是建议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尽快修订完成公路法,推动出台农村公路条例。三是建议加强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用地、税收政策。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需督促地方政府履行好责任。一是建议加强政府督导考核,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省市县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二是建议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额度,探索创新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融资模式,研究制定资金稳定投入的长效机制。三是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地方政府制定出台“四好农村路”在建设用地划拨、运输企业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优先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还需建立中央与地方多层级协调机制。一是建议由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参与,联合制定出台促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重大政策。二是建议加强部省协调合作,加大部省对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联合支持力度,明确将“四好农村路”作为交通运输优先发展领域。此外,成立地方政府专项领导小组,及时商讨解决“四好农村路”具体问题,协调推进重点项目。

一条农村公路,就是一条致富路。有了路就能让农民走出去,让资金走进来。冲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运输大有可为。我们不但要修路架桥,还要延长我们修路架桥的服务链、价值链、产业链,帮助农民依托良好的交通设施建立“交通+旅游”“交通+电商”等致富平台,把资源转化为资金,资金转化为产业,把产业变成农民的财富,兑现“小康路上绝不让任何一个地方因交通而掉队”的庄严承诺。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