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记者从民盟四川省委会获悉,由民盟四川省委会、江苏省委会和民盟中央生态环境委员会等联合调研形成的《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建议信获得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示。
“‘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偿机制’是2018年民盟中央与财政部合作的重点调研课题,也是民盟中央和地方组织的合作调研课题。”民盟四川省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接到任务后,省委会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资源丰沛、联系广泛的优势,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与兄弟省区民盟组织,以及省内多个市州民盟组织成立了联合调研组,积极展开调研走访活动。
“生态转移支付补偿资金受到影响、纵向转移支付难以体现生态补偿关系、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难度大、补偿方式过于单一、补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调研中基层反映的这些突出问题,让我们深感要想取得一张优秀的‘生态成绩单’,相关配套政策必须进一步完善。”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彭学松介绍,自去年9月起,联合调研组先后到广元、巴中等地,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偿机制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与专题座谈,并联合民盟黑龙江省委会,赴雅安、乐山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和专家意见,在综合省级相关部门建议后,经反复修改讨论,最终形成《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偿机制》的调研报告和建议信。
在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民盟四川省委会主委赵振铣看来,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偿机制意义重大,符合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有利于缓解日趋严重的环境资源形势,有利于平衡地区发展权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选择这一课题开展联合调研并形成意见建议,助力相关政策机制真正落地落实,对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该调研报告着重分析了目前生态补偿中存在的中央和地方的生态权责划分不匹配、地方政府之间的生态权责划分不清晰、补偿标准设置不合理、补偿测算方法不科学、生态补偿税费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鼓励跨省流域、区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依托长江经济带规划,在长江上下游以及主要支流和干流所在地区之间,引导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互利共赢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一系列建议,被民盟中央采用,并写进了给总理的政策建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