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住湘、住鄂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呼吁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联动治理和综合施策

发布时间: 2019-03-21 08:41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刘洋 | 责任编辑: 王静

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联动治理和综合施策--人民政协报

两会期间,部分住湘、住鄂全国政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呼吁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联动治理和综合施策。

“洞庭湖地跨湖南、湖北两省,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长江中游重要调蓄湖泊和国际重要湿地,担负着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水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提案介绍,2014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东洞庭湖湿地和城陵矶水文站考察,强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护好一江碧水”。提案指出,由于缺乏协同保护体制机制,目前洞庭湖综合治理面临很多困难。

“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应着眼长江全流域,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有效对接、协同推进。”提案建议,应积极构建洞庭湖流域联动治理机制,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包括长江中上游省市在内的省部级共建机制,统筹大江与大湖、水体与水岸、上游与下游、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四水共治”,为一江清水向东流做好源头保障。加强产业规划统筹,制订流域统一的产业负面清单,协调推进调、禁、改、关、停等各种措施,实现区域内差异化、绿色化发展。严格落实入湖流域水质目标考核,对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的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组织开展流域内和流域间统一联动,实行全流域特别是边界区域交叉检查、联防联控、共治共管。规范地方政策措施、口径、标准,促进生态保护治理一体化,实现全流域“一个向”、“一盘棋”。建立洞庭湖区科学完备的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对不同功能区实行差别化考核制度,引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提案建议国家交通运输部按照《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提出的“形成以湖区中心城市为枢纽,以环湖公路为纽带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要求,重点推进铁路(蒙华铁路荆州至岳阳段、宜昌-荆州-岳阳铁路、荆荆铁路南延至常德)、高速公路(监利至华容高速公路)、过江通道(监利至华容长江公铁两用大桥)、河道(荆南四河疏浚)等建设,打通区域内“最后一公里”瓶颈,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湖区立体交通格局。

提案还建议,将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及国家湿地公园县(市)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加大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由中央财政统一实施生态补偿。同时制定流域政府间横向生态补偿办法,建立多元化、跨区域的洞庭湖生态补偿基金和核算平台,建立洞庭湖区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受益与受损地区、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现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