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全国政协委员为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鼓与呼

发布时间: 2019-03-15 08:43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肖亮升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大潮中,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保护与发展遭受着较大冲击,不少地方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被拆除、被现代建筑取代,最终消失在现代文明里。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全国政协委员为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鼓与呼。

“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迫在眉睫。”全国政协委员、广西谛恒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钫呼吁: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别让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消失在现代文明里。

“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对于改善少数民族聚居村镇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突显少数民族传统特色,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村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也不遗余力。

通过调研,曾钫发现,当前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缺乏专项资金,在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中缺乏工作抓手。“希望能够设立专项资金投入到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工作中,确保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能够持续有效地开展。”他说。

“各部门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韦震玲说,由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涉及发改、住建、民宗、文化和旅游等较多部门,各部门对特色村镇的建设目标和标准也不一样,各部门在项目建设上缺乏协调和联动机制,没有形成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的强大合力,工作推进缺乏有力的抓手。

“少数民族特色挖掘深度不够也是个问题。”曾钫认为,随着现代社会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民居的保护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各地在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建设过程中缺乏少数民族元素,缺乏特色鲜明、具有代表性的村镇形象。”

“要保护少数民族传统特色民居。”曾钫建议,对于具有悠久历史、卓越艺术价值和完整形态的传统民居建筑群予以整体保护。对特色村镇连片民居进行整体改造,在消除火灾等隐患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留村寨原貌;尊重各族民居发展更新客观规律,对现有传统民居进行修缮和整治,形成新旧结合、整体和谐的传统民居景观;对特色村镇新建民居进行外立面改造,增加民族元素,突出民族特色。

“建议设立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专项资金。”韦震玲认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形成联动效应,增加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