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非遗家底不清  贺云翱委员呼吁加强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

发布时间: 2019-03-13 09:49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卢佳静 李培刚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中国网 李培刚 摄)

中国网北京3月13日讯(记者卢佳静 李培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2017年7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正式启动;2018年,国家发改委及大运河沿线各省(直辖市)纷纷提出建设规划,许多文化建设工程项目陆续展开,成绩斐然。但“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明显地存在‘重物质遗产、轻非物质遗产’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如是说。

今年两会期间,贺云翱带来《关于加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的提案。贺云翱通过调查发现,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明显地存在“重物质遗产、轻非物质遗产”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运河非遗家底不清。相对于明确的大运河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大运河沿线共有多少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与大运河直接相关的又有多少项,各个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各有多少项,目前可查性差,甚至无法在官网上找到相关数据;到各地调查,也无法获得准确的说法,这给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带来了困难。

2、已经建成的一系列大运河博物馆、展览馆中,更注重展示物质文化遗产,大多缺乏对非遗的展示,或大多没有有关大运河非遗的展示场馆。

3、法律法规缺失。如2012年颁布实施的《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中指出“本办法所称大运河遗产,包括隋唐运河、京杭大运河、浙东运河的水工遗存,各类伴生历史遗存、历史街区村镇,以及相关联的环境景观等。近代以来兴建的大运河水工设施,凡具有文化代表性和突出价值的,属于本办法所称的大运河遗产。”完全没有提及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

4、在各地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项目中,很少看到有关非遗的规划项目。

5、文物保护经费明显多于非遗保护经费。以江苏省为例,2018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为6000万元,同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为1400万元,具体到大运河沿线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经费更少,而且也没有具体项目安排。

建设大运河文化带过程中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贺云翱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大运河沿线省(直辖市)应全面调查梳理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立名录,明确与大运河相关的非遗类别、数量及内涵等,调查记录中可运用录音、录像、数据存储,并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布,为参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社会各界有计划开展进一步保护传承与利用提供基础条件。

2、不管是已有运河博物馆还是即将新建的场馆,都要提升对大运河非遗内容的展陈。创造条件适时建设“中国大运河非遗博物馆”,集中展示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同时在大运河沿线城市或城镇建设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题博物馆、展示馆或设立活态展示传播大运河非遗的文化生态保护区、民俗村等,并且将其纳入有关规划。

3、完善法律。在今后修改或制定有关大运河遗产保护法律法规时,应该增加和重视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

4、逐步提升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的支持经费,确保大运河非遗如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得到永世承续、继承发展。

5、鼓励大运河沿线的文博机构、旅游机构优先使用本地非遗资源进行文创产品、旅游特色产品的开发,并对此实行奖励政策,以此推动大运河非遗的传承与活化利用。

6、保护大运河非遗IP,打造防伪溯源体系,从非遗作品的创作源头出发,承载作品生产、备案、运输及销售的各个环节,提升和保护非遗文化价值。

7、在省一级已经设立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基金中,设立对大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的专门支持方向,助力非遗及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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