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 卢佳静)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被放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今年两会期间,民进中央的一份党派提案正是关于解决当前金融风险突出问题的。为此,中国网政协频道(《议库》平台)记者专访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天津市委副主委、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范小云,请她对提案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中国网政协:随着各类金融市场通道逐步打通,跨市场资金流动会带来哪些风险?面对这些风险,该如何监管以及应对?
范小云:跨市场的资金流动不但会带来微观层面的流动性风险和跨市场的交叉传染风险,而且会导致宏观系统性风险的累积,对一国的金融稳定构成威胁。
通过金融大数据,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能够有效建立起风险预警系统,提高监管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另外,可以通过引入线上线下的先进监管科技手段,建立和健全金融混业经营的统一监管框架,加强监管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实时性。
中国网政协: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那么在金融改革领域会存在哪些风险?又该如何化解这些风险为实体经济服务?
范小云:民进中央《关于解决当前金融风险突出问题》的提案中提到,改革风险在金融体系内不断累积。经济下行压力下,本身易引发和放大金融领域长期积累的风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去杠杆、严监管的持续推进,企业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形成的链条风险不断累积和叠加,形成了中国金融改革新的风险点,这些风险的积累有深层的体制机制原因。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就是要通过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结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升金融机构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减少体制因素造成的风险集聚。当前深化金融改革特别要做好稳增长和防风险之间的平衡,找好发力点和时机,并要高度重视对金融改革长短期目标之间的权衡取舍,精准施策。
中国网政协:去年12月,国家审计署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发现仍有部分地区违规举债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随着民企风险不断暴露,金融机构更为信赖政府,但我国经济基础建设模式又以政府为主导,使得地方资本支出高企。对于化解这种债务风险方面有什么举措?
范小云:对于债务化解从长期来看,还是要注重高质量增长,培养地方经济创新驱动的新模式,以发展的眼光在长期动态中逐步化解和解决债务风险问题。而在短期内就是要做到精准稳妥的去杠杆。一方面,要发行政府债券,规范举债,合理确定发债规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转变发展理念,不能再走高负债拉动增长的老路,防止融资平台公司变相替地方政府融资,同时加强长效问责机制。财政部门应编制和公布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的约束和监督。
中国网政协:2018年债市新增43家首次违约主体,其中民企占违约机构总量的86%。那么,导致民企违约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该如何缓解乃至杜绝这种现象?虽然国家宏观调控和纾困基金等各项利好政策密集出台,但“宽货币”还未能向“宽信用”传导,民企融资难该如何应对?
范小云:造成当前民企违约的因素是多方面原因叠加的结果,因此要分类别的进行区分,分别施策。
大致原因有以下几类:既有经济下行导致部分民营企业自身盈利能力下降;也有一些民营企业由于自身前期盲目扩张,导致杠杆率过高无以为继;还有部分民营企业可能是由于新一轮的强监管导致融资渠道不畅,出现暂时性的流动性困难。
为此,要内外兼修,纾解民企困境。一方面,改善融资环境,从体制上解决金融机构所有制歧视问题;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品种的资本市场,培育直接融资市场,表内外投贷联动,优化融资结构。当然长期的根本解决之道还是改善营商环境,注重激发民企活力,有效提升民营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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