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提案】注意啦!委员建议威胁公交司机驾驶安全要判刑

发布时间: 2019-03-08 16:1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卢佳静 李培刚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编者按】今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中国网中国政协频道(《议库》平台)开设“微提案”栏目,与全国政协委员面对面“聊”提案,拾取最亮观点,以小见大,报道委员们的真知灼见。

  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中国网 李培刚 摄)

记者:2018年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引起全社会关注,随后媒体陆续报道了多起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殴打司机的事件,公共交通驾驶安全不可再忽视。您认为该如何维护公共交通驾驶安全?

李正国(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在《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采用威胁、辱骂、暴力手段侵犯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人员人身权,情节较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在高速公路、山间公路、桥梁隧道、人员密集区域实施前述行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通过刑事立法的方式给社会不特定的多数人以明确的指引和心理强制,提升公民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记者 卢佳静 李培刚)

2018年10月31日,重庆万州坠江公交车打捞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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