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新素养教育要抓住“黄金期”——国家教育部答复住宁全国政协委员崔波开展创新素养教育相关提案
“研究表明,儿童和青少年处于创新养成和发展的重要启蒙期和关键成长期。根据递减法则,人的创新能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早期开发,开发得越早,其发展潜力越大。错失这个黄金期,到高校再开展创新教育,只能事倍功半。”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住宁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崔波提出《关于在基础教育阶段开展创新素养教育的建议》,该提案被列为全国政协45件重点提案之一,并于去年9月获教育部答复。
结合教育发展的时代背景,崔波提出了在基础教育阶段开展创新素养教育的紧迫性。提案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放眼全球,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已经处在世界中上水平,教育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站在新的起点上,迫切需要我们在基础教育阶段开展创新素养教育。
“我们把创新人格、创新思维、创新方法三个方面统称为创新素养。创新人格是理想、信念、意志、情感、情绪、道德等非智力因素的总和,创新思维是指利用已掌握的知识从某些事物中寻找新关系、新答案,创新方法就是根据创新思维发展规律和大量成功的创新实例总结出来的一些原理、技巧和方法。”崔波对创新素养作出进一步解释。
提案中,崔波介绍了宁夏探索开展创新素养教育的实践经验。他提到,自2015年探索开展创新素养教育以来,宁夏不断更新育人理念,改变课堂教育教学方法,完善评价体系,如学前阶段以启发和满足幼儿的好奇心、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为主,小学低段以启发保护儿童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和动手能力为主,小学高段以关注和鼓励儿童的好奇心、培养兴趣爱好和动手能力为主,初中阶段培养敢于质疑问难的思想和责任担当的精神。2017年,宁夏将创新素养教育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市、区)。经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一些学校在转变观念、课程改革、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家校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崔波建议国家教育部把创新素养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为突破口,大力提升基础教育质量。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把创新素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中,转变教学方式方法,完善评价体系,发挥评价的导向和牵动作用,发挥家校互动的合力。
“你们的提议对培养青少年儿童创新能力,推进素质教育有积极意义。”国家教育部在提案答复函中提到,一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先后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明确要求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
更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部要求把教学改革作为深化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使新课程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多年来,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校外教育,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切实加强劳动教育,带动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提高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贴近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组织开展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等青少年科技创新主题活动,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不断得到锻炼和提升。
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广大青少年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育,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基础。(李 莹 蔺 津 郝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