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润华) 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召开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并对《自治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试行)》草案进行了讨论。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大会提案组和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和《自治区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等规定,对收到的大会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截至目前,共收到提案760件,其中,集体提案128件,委员个人提案632件。提案委员会在审查工作中创新开展四级审查方式,经认真审查把关,共立案585件,并案处理后共454件,其中平时提案6件,立案率为76.97%。按类别划分:有关经济建设方面172件,占29.40%;政治建设方面31件,占5.30%;文化建设方面124件,占21.20%;社会建设方面202件,占34.53%;生态文明建设方面56件,占9.57%。本次实际交办的提案中,交党委办公厅转办的20件,交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办的1件,交政府办公厅转办的430件,交政协办公厅转办的1件;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理的1件,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件。
从立案情况看,本次会议提案涉及领域广泛,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围绕我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聚焦宁夏长远发展和民生改善等重点、难点问题。多数提案经过调查研究,建议具体,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对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给予肯定。同时指出,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办理责任,在认真总结以往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交办会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提案委要会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抓紧做好自治区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的遴选、确定工作。自治区政协重点提案都是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建设、改革发展的大事,由自治区领导牵头督办,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政协提案委员会要“三方联动”,组织督办调研,合力抓好跟踪督办,使重点提案得到重点办理。并希望各提案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和支持政协提案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发挥好提案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彦凯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