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就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提6条建议

发布时间: 2019-01-30 09:34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汪永清 | 责任编辑: 胡俊

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作主题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出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和企业等有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驱动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针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特点,各有关机关和有关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制度建设方面,电子商务法已经施行,专利法、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工作积极推进。在多元共治方面,先后设立3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和3家互联网法院,积极探索完善适应互联网环境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方式;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全面强化;相关企业积极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责任。在技术保护方面,互联网法院建成电子证据平台,相关企业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探索解决涉网知识产权案件存证、固证、线上质证难等问题,取得积极成效,正在走出一条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有机结合的新路。事实证明,在中国,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不是别人“要我做”,而是“我要做”并且能够“做得好”。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有其复杂性与特殊性,使其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同时,我国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互联网用户规模庞大,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经验丰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建议:

一是从战略上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行整体设计。组织力量深入研究网络环境下不同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共性与特点,系统总结实践创新的成功经验,统筹专利法、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刑法、诉讼法等的修改完善,从战略高度研究确定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方案和政策取向。

二是尽快解决影响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突出问题。及时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审理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解释,对实践急需、又有成熟经验和广泛共识的做法,尽快在法律上明确适用依据和标准。

三是完善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共治的体制机制。建议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创新思路理念,体现各自权力运行特点,既严守分际、又形成合力,完善司法保护、行政保护、技术保护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体制机制。

四是实施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战略。从国家战略高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选拔、交流、储备机制,综合采取多种措施,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队伍。

五是加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将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作为国家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重要内容,作出专门安排,常抓不懈。善于用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事例对大众进行教育,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六是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整体规划,积极参与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用加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事例,树立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