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区政协委员建言  ​学前教育:不能重“教育”轻“保育”

发布时间: 2019-01-24 13:4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周勇 姜雪梅 | 责任编辑: 张正朋

中国网讯 “学前教育中保育员队伍建设滞后的这块“短板”亟待“加长”,否则,老师教得再好,保育员这块“木板”短了,同样影响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在123日下午的重庆市大足区政协二届三次全会联组讨论会上,政协委员姜雪梅的发言,获得了与会者的阵阵掌声。

姜雪梅委员在大会上发言 摄影/周勇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此,20181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十分突出的问题之一。

重庆大足区政协委员、多年从事幼教工作的姜雪梅,通过调研和自己的亲身经历发现,不少地方的幼儿园都存在重“教”轻“保”(即重视教学的老师,轻视保育员)的现象,由此导致保育员队伍出现:准入门槛低,只要有带小孩的经验就可以让她干;待遇普遍较低,每月工资12002000元,导致流动性大;加之师范院校和职教校既没保育员这个专业,幼儿园也没有这笔培训费用,专业技能和专业培训就更无从谈起。由于幼儿园具有教育对象年龄小的特点,所以保育工作就成了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她是从早到晚与幼儿零距离接触,负责科学照料和管理幼儿生活,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的重要岗位,她的态度、情感、价值观直接作用于幼儿,是确保幼儿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的教育实施者。

为此,姜雪梅委员建议:首先要转变观念,完善管理体系。规范保育员工作流程,改变“保育工作只是打扫卫生、为教学服务”的观念,形成既“保”又“育”的保育新理念。可以出台《幼儿园(含早教机构)保育员管理办法》,对保育员的职业准入、退出、待遇、职前职后培训、使用考核等作出统一规定,提升保育老师专业化水平,确保其工资、社保等待遇的落实。

其次是提高待遇,确保队伍稳定。引导和监督各类幼儿园配齐配足保育员,逐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工资问题。建立保育员最低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落实保育员工资保障、养老、医疗等政策,保障其合法权益。

姜雪梅还建议加强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利用区就业局、职教中心、教师进修校等培训机构的资源,建立健全保育员培训机构。启动保育员上岗、职中培训行动,加强在职保育员培训,规范其保教行为。也可以学区为单位,公办中心园为引领,通过暑期集中培训、示范表演、竞赛观摩、保育研究等多种形式,加强全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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