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华:推进“一制三化”落地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19-01-18 20:26 | 来源: 天津政协网 | 作者: 刘凯华 | 责任编辑: 耿鑫

原标题:推进“一制三化”落地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民革天津市委员会

民革天津市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简称“一制三化”)。通过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改进公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但调研中发现,该方案在具体实践推动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全市目前尚缺乏能够统筹各部门政策的顶层设计,市级不同审批部门缺乏合力,有的还没有制定出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导致该方案在各区审批部门的执行中,出现了实际操作性不强、执行难的问题。

二是市级审批机构是有关委、局、办,市政务服务办只是协调服务部门,各区审批局的审批业务要上对多个政府部门,有时存在着服务要求与审批政策不统一、标准不一致的现象,甚至有的政策与法律法规不符,令审批部门执行起来左右为难,担心会因为违法审批而遭问责。

三是该方案在多方面体现了审批工作创新,但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着滞后期。改革方案中提到,全市开通网上办事的审批服务事项必须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但由于受机构改革影响,全市统一的操作系统没有完成,网上审批页面存在朝令夕改的现象,在执行层面出现了办事低速、低效、不稳定问题,影响了实际效果。

四是市级审批部门下放审批事项时,没有下放相应的人员编制。审批工作需要既懂政策又具有专业知识的公务人员,但全市很多审批部门,都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结构老化、业务不专等问题。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把手”负责制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特别是在目前全市面临着“滚石上山”的关键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常言道,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新的改革措施出台要突破原有的禁忌,需要做很多定调和协调工作,只有“一把手”亲自抓才能见成效。建议全市各级的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都要由“一把手”主抓,由“一把手”负总责。

二、加快制定与改革方案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建议市级各审批部门尽快研究,及时制定与审批改革方案相配套的实施意见,便于各区审批工作有章可循。目前各区审批单位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如果对政策解读不当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此外,还应充分论证相关政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不能为了“简”而“减”,要确保项目审批工作合法合规合理,释放审批人员的工作热情。

三、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落实“一制三化”的关键在于法治保障。一是要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政策落实效率。梳理“一制三化”中与上位法不相符的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和论证,形成材料,为法律法规的修改做好准备。二是公平对待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一视同仁地对其从法律上加以平等公正的保护,赋予其公平竞争的机会和权利。三是提高社会整体法治意识,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构建“亲”“清”新型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部门要强化担当、服务、法治、廉洁的意识,企业要强化廉洁从业、守法经营、社会责任的意识。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充足的人力保障

一是保障审批部门所需的人员编制和硬件设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审批部门受编制局限,有的同志甚至因为过度加班影响身心健康,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应科学设置审批部门的职能架构及工作人员配备比例,保证工作人员的合理诉求和身心健康。二是大力引进专业人才,优化人员年龄结构,选派年富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审批窗口单位,充实审批队伍,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策落地提供人力保障。

(民革天津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