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立法协商 提高立法质量

发布时间: 2019-01-11 13:46:21 | 来源: 云南政协新闻网 | 作者: 普昌文合丽娟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特约通讯员 普昌文    合丽娟) 日前,玉溪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牵头,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对《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了立法协商。

《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玉溪市实际,由市人大常委会起草的。《条例》共五章五十条,主要内容有总则、立法准备、立法程序、其他规定和附则。通过立法形式,规范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政协委员们在会前认真阅读了《条例》,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和介绍外地经验的材料,通过会议协商,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玉溪市政协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条例》立法协商,是市政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为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搭建了积极有为的平台,充分发挥了政协委员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