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副省长杨兴平代表省政府在省政协十二届第四次常委会议上通报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省政府系统承办的923件提案已全部办结,其中意见建议得到落实解决或部分落实解决的占77%。
在省政府系统承办的923件提案中,经济建设类456件,占49.4%;政治建设类56件,占6%;文化建设类49件,占5.3%;社会建设类267件,占28.9%;生态文明建设类95件,占10.3%。省政府及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安排9个市(州)政府和67个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目前923件提案已全部办结,其中意见建议得到落实解决或部分落实解决的有711件,占77%;所提意见建议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须待以后解决,以及所提意见建议留作参考的有212件,占23%。对于暂未落实解决的提案,省政府将责成有关方面持续关注和研究,能够解决的将尽快解决,能够纳入政策措施的将积极纳入。
通报指出,相关单位办理稳增长方面的提案时,及时推动相关项目的科研立项,加快项目审批核准进度,部分项目已批复启动;办理促改革方面的提案时,将部分提案所提建议事项写入省级层面出台的政策措施;办理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提案时,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建议事项列入2018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办理加强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提案时,加强金融服务,强化对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的监管,依法及时处置突发信贷风险。
通报表示,省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强化工作评价,全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对于涉及深层次全方位工作的提案、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提案,制定分年销号计划。继续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并适当提高分值。强化台账管理,健全完善反馈机制,责成承办单位定期报告提案办理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