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政协创新性开展民主监督

发布时间: 2018-12-25 10:02:36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 作者: 范文杰 | 责任编辑: 秦金月

人民政协网12月24日电(记者 范文杰)“吴灵路年久失修,路面坑洼不平,路灯也昏暗无光,给周边住户的出行带来了烦恼。”12月13日,家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东方花园附近的王冬梅老人告诉记者,“尤其是周边几所学校的娃娃们,上晚自习回家特别让人不放心。”

“今年吴忠市根据规划对城市的老旧项目进行修缮,我们叫‘城市双修’项目。但是吴灵路不在计划内。”吴忠市政协委员杜少忠是吴忠市发改委副主任,也是民主监督小组第六组的组长,他告诉记者,根据街道群众反映,他们小组在充分了解情况并进行多次协商后形成“民主监督协商意见函”交予吴忠市住房和建设局。

记者在意见函上看到,民主监督第六小组认为改造范围不全面,不能满足城市建设需要,建议将吴灵路列入“城市双修”道路改造工程中。

这份建议出来后,吴忠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学慧立即批示,责成市住建局等部门迅速开展工作。一个月后,市政管理中心对吴灵路进行路灯更换,百姓拍手叫好。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监督意见书上的建议已全部落实。

吴忠市政协主席孙瑛坦言,以前在进行民主监督工作时,监督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不清晰、监督主题拿捏不准、尚未建立起从知情、沟通到反馈的运行机制,民主监督不具备强有力的约束力等问题常常困扰着委员们。

“从2017年起,我们探索以小组的形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实现了委员监督行为由个人意志变为组织意志,个体监督变为整体监督,有效提高了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效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孙瑛说。

“过去,民主监督随意性较强、呈‘碎片化’运作。”吴忠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马朝告诉记者,今年吴忠市政协精心挑选了68名素质高、能力强的政协委员作为特约监督员,组建了10个民主监督小组,对36个市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2个区属驻吴单位和法检两院开展民主监督,中途不换单位、不换委员,保证了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实效性。

“我们不会刻意‘挑毛病’‘找碴子’,而是对政府部门某项工作的薄弱环节、不足之处和群众诉求,通过监督双方,密切沟通,充分协商,深入讨论,达成共识,提出合理的、可操作的,或经过努力可以落实的监督建议。”分管此项工作的吴忠市政协副主席何本源介绍,这即是他们建立的“1+3+6”工作模式中的“1”。“3”是组织领导、知情民政、绩效评价三项机制,“6”是坚持集中培训、协商监督议题、撰写监督建议书、报送监督建议书、办理监督建议、绩效评估的“六步”推进法。监督双方沟通协商越充分,双方的积极性越高,监督的效果越好。

今年吴忠市政协的10个特约监督小组出具了37份协商意见函,覆盖了从经济到社会、从服务到民生的各个方面,有力地促进了吴忠市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