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陪护假,让更多“孝心”变“孝行”

发布时间: 2018-12-24 08:59:07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奚冬琪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宁夏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以享受带薪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陪护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眼下,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随着年岁的增长,身体机能的退化,各种疾病也开始慢慢“上身”,生病住院成了不少老年人的“家常便饭”,住院陪护便成了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但现如今,很多家庭是独生子女家庭,由于人手少,陪护住院老人便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那些“上班一族”,一边要忙着工作、孩子,一边要顾及照料住院的老人,更是忙得团团转,不仅力不从心,而且心力交瘁。

为缓解这一难题,全国已陆续有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让独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间,有一个照护的假期。但要真正让“陪护假”落地,成为“福音”和“福利”,还需要制度保障。

独生子女渴望“陪护假”雪中送炭

胡磊今年35岁出头,是家中独子,大学毕业后留在上海工作。两年前,儿子出生后,胡磊将母亲接到上海来照顾孩子,把父亲一人留在安徽老家生活。因为平时工作忙,他几乎很少回去。不久前,胡磊利用出差的机会回了趟老家,发现父亲的腿竟然打着石膏,一问才知道父亲骨折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之所以隐瞒不说,是怕影响儿子工作。“独生子女最怕老人生病了,请假成本太高,又没有旁人可依靠。”胡磊说,如果有“独生子女陪护假”,就可以在父母生病的时候多尽一份孝心了。

与胡磊境遇相似,在北京工作的毛雨也有着同样的苦恼。

作为独生女,毛雨前不久刚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因为父亲患心脏病住院,她白天忙工作,夜里彻夜陪护,几乎从未闭过眼,人也到了一种接近崩溃的阶段。“那种崩溃不只源于身体,更多的来自精神。”毛雨坦言,虽然父亲生病后还有母亲可以帮忙照顾,实在不行还可以请护工,但作为独生子女,一想到将来可能面对两位老人需要照顾,同时还要面对工作和家庭压力时,就觉得茫然无助。“我总是告诉自己,不能出事,不能远嫁,要多赚钱,因为他们只有我。”

说起“独生子女陪护假”,毛雨表示自己也曾听说过,但目前北京并没有实行,她照顾父亲都是请事假。“就算以后真的有这个假了,能不能真正落地实行也是一个问题。毕竟现在我连带薪休假都很难休满。”在毛雨看来,陪护假虽好,但仅仅靠一个“光秃秃”的假期还不行,还应建立一个与社会整体相衔接、相互兼容的配套体系,包括陪护假的时间、福利待遇、薪资的影响等方面,都要确保不受影响,才有可能让“陪护假”真正成为独生子女们的一项“福利”。

福建省是较早在地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做出独生子女陪护假规定的省份,厦门的一家公司曾在2017年11月,批准了公司的第一例“护理假”:请假员工的母亲因患乳腺癌住院,在网上看到了有关护理假的报道,于是向公司申请并向公司提供了独生子女证明和父母住院证明等材料,公司经审核后分两次共批准了7天假期。但据了解,由于对政策缺乏了解,关注度不高,类似的案例并不多,大多数人还是选择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陪护假并不是简单的一纸政策

除了宁夏自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带薪陪护假外,早在2016年5月,河南省就在《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率先提出了独生子女陪护假规定。截至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区市在地方法规中正式提出独生子女可享受陪护假的相关规定。其中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重庆6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陪护假,河南、广州则是在地方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进行了明确。和宁夏一样,已经施行带薪陪护假的省份中,湖北和黑龙江两省将陪护假享受范围扩大至所有子女,而非限定为独生子女。

据中国社科院测算,2015年我国有1.76亿独生子女家庭。他们或多或少,都在面临着或将会面临养老困境。对于很多父母尚且健康的年轻人来说,陪护假的必要性也许还未凸显,可一旦父母年纪大了,对于独生子女来说,10—20天的陪护假无疑就是“及时雨”“雪中炭”。不过,护理假到底能不能休,怎么休,仍是难题。

在已经有政策的省区市中,不少想休陪护假的人也顾虑重重。有企业职工认为,作为独生子女,很想抽空多陪陪父母,可平时工作忙得连双休日都不能保证,根本不敢奢望“独生子女陪护假”。即使未来有了这样一个假期,公司应该也不会批准,恐怕只是一个“纸上假期”。也有人表示,身为独生子女对这个假期确有期待,但也很“矛盾”。因为即使带薪,有些工作休了就意味着挣钱少了,对于工资本就不高的打工族来说,就是实实在在的损失,但指望公司补贴又不太现实。

作为子女,作为病人家属,各地推出的陪护假,单从关爱老年人的角度看自然是好事。但也有企业管理者担心,如果形成制度,等于将医院的责任转嫁给了企业,加重了企业的负担。由此可见,“陪护假”并不是简单的一纸政策,还需要有更多的配套措施和顶层设计,这样才能保证其真正发挥作用。

委员建议

将“陪护假”上升为国家政策

如今,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速,已经有越来越多关于养老的话题受到关注。在今年两会期间,就有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议从国家层面立法,规定独生子女陪护假。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青海省委会主委张周平一直非常关注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在他看来,当年,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施行,独生子女家庭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如今,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的父母也老了,在遇到养老困境时,就应从国家层面予以重视,所以非常有必要设立独生子女陪护假。

“在当今快节奏的社会氛围下,独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间,既要努力维持生计,又要抚养子女,更要照顾父母并支付高额的医疗康复费用,使得很多家庭疲于奔命、难以招架,也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张周平说,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频繁,父母和子女分居两地已成为普遍现象,如果不能有较长时间的假期,子女很难抽身照顾生病的父母。

张周平谈到,现在虽有很多省市出台了独生子女陪护假,但由于实行省份较少,且陪护假时间长短不一,从而导致在全国层面出现不公平和不均衡的问题,对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的氛围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张周平更为忧虑的是,目前出台陪护假政策的部门也不明确,有的省是计生部门,有的省是民政部门,缺乏统一性也将使得这一政策的落实大打折扣。“这还容易造成体制内单位请假易、企业请假难的情况,这恐怕也不是陪护假设置的初衷。”

对此,张周平认为,为使独生子女父母得到人性关怀和悉心护理,应出台国家层面的独生子女带薪陪护假制度,专门用于陪侍老年父母。另外,在张周平看来,独生子女陪护假并不只是给子女放假这么简单,还应当配套相应的措施。

张周平建议,在休假期间,社区医疗服务站和民办居家养老机构对独生子女进行照料、医护培训,配合短期入住、上门护理等配套服务,实现独生子女家庭“医养结合”模式的有机组合。对于独生子女家庭中子女与父母异地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允许父母医疗保险转入独生子女户籍所在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政策暂不能允许父母转入独生子女户籍所在地参加医保或单位确实无法给予独生子女休假的情况下,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间,给予独生子女护理费补助。

“虽然现在也提倡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进行陪护,但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仍十分看重‘孝道’,父母生病时还是希望能有孩子陪在身边,因为这里包含的亲情始终无法替代。”在张周平看来,应对老龄化社会,是要让老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而不是把他们孤立出去,这就需要靠亲情来融入和维系。“由此,陪护假就更显得必要和重要了。”

不仅是张周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也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关于制定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提案》中建议,把各地实践中的独生子女陪护假上升为国家政策,或适当延长独生子女探亲假的时间,让老年人能够有更加幸福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