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福建省政协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18-12-06 10:29:27 | 来源: 福建日报 | 作者: 林蔚 | 责任编辑: 胡俊

原标题: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决定2019年1月15日召开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记者林蔚)5日,福建省政协主席崔玉英主持召开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副主席王惠敏、洪捷序、薛卫民、张兆民、杜源生、王光远、阮诗玮、刘献祥,秘书长陆开锦出席会议。

受福建省长唐登杰委托,副省长杨贤金到会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的说明,并作省政府系统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杨贤金说,政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一年来我省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取得的成效,科学谋划2019年工作的总体目标、各项任务和细化举措。希望省政协常委、委员继续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他介绍,今年省政府系统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752件,由76个单位具体承办,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得到提高,取得良好成效。

陆开锦就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起草情况、有关工作规则和办法、机构和人事事项等作了说明。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人作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书面审议通过了十二届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讨论稿),决定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决定2019年1月15日在福州召开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工作办法(试行)。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机构设置和人事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

崔玉英指出,在全国政协的有力指导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十二届省政协履职实现了良好开局。开好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对进一步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团结和凝聚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推进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福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崔玉英强调,要在福建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做细做实。把提高政治站位贯穿全会始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落实双向发力贯穿全会始终,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把提高议政质量贯穿全会始终,突出议政重点,用好议政形式,说实话、建诤言、献良策。把严守会风会纪贯穿全会始终,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按照精心准备、周密安排、有序高效的工作原则做好会务保障,展示新时代福建政协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