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提出,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当前,我国还有近6亿农民,即便将来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也还会有4亿多农民。因此,只有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才能厚植乡村振兴的主体根基,通过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以及乡村振兴的问题。
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一些国家在制度保障、资格准入、农民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一些做法,可资借鉴。
在重视制度保障方面,美、英、德等国家均通过立法明确农民的地位、教育培训实施机构、教育培训重点、发展模式等,强化责任与义务、经费投入等制度。
在重视资格准入方面,法国政府建立多种培训机构,规定农民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只有取得教育合格证书后,才具有经营农业的资格并且能享受国家的优惠贷款及补贴。德国建立完善的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制度,英国的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农业职业培训证书和技术教育证书两大系列,以确保宝贵的农业资源让高素质的农民来使用和经营。
在重视农民教育培训方面,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农民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均以政府资金为主。如英国农民培训经费的70%由政府承担。法国、日本等国则整合多种资源构建完善农业教育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的教育培训需求;德国、韩国等农民教育培训强调政府与非政府部门合作,体现出政府、企业和个人联合供给,共同支撑的特征。
在重视持证农民的政策扶持方面,日本政府多种政策性补贴资金以及贷款优惠政策向“认定农业者”倾斜。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资助支持务农者创业,韩国对新村运动中先进人物典型制定“奖勤”政策。
在重视青年农民发展方面,为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美国提出“新农民和农场主发展计划”,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新设了“青年农民计划”,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赞助青年农民的安置和培训。
当然,应该看到,近两年来,我国在学习借鉴有益的国际经验做法的同时,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农情的职业农民制度,以及配套的教育培训、评价认定、定向扶持、社会保障等支持体系。比如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实施了农业职业经理人和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计划;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形成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提升生产技能、经营管理能力及综合素养为主线,通过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和空中课堂;创新条件手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建设,推进各省落地对接和推广应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一条中国特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道路,必将带来一个个生机勃勃的乡村。(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