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政协委员建言养老金问题获采纳

发布时间: 2018-12-05 08:53:32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 作者: 吕金平 李茜茜 刘仕芬 毕永富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一份提案落实养老金近12亿元

云南玉溪市政协委员建言养老金问题获采纳

“玉溪市政协委员的一份提案,让我拿回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3万多元,真的感谢市政协为我们所做的一切。”11月16日,记者在玉溪市政协采访时,市政协机关干部对提案者——玉溪市政协秘书长普昌文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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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得从1995年说起,当时,玉溪市全面实施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和职工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10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原试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现行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相适应,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原试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停止执行。

普昌文调研发现,在试点期间,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县区级统筹,全市政策统一,资金县区自求平衡。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按“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单位缴费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由县区根据每年离退休费用支付确定。

根据普昌文的调研,截至2014年9月30日,全市参保单位2183户,在职职工62810人,离退休人员22074人参加保险。全市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0.8亿元,发放离退休费用0.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3亿元,全部属于个人账户基金结余。

为做好玉溪市新旧两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效衔接,解决玉溪市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职工个人账户资金,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在今年年初召开的政协玉溪市五届一次会议上,普昌文领衔其他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对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期间个人账户处理的建议》。提案建议试点期间封存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符合办理转移的,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基金转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提案交办后,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社会保险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判,制定方案。8月初,玉溪市政府及时下发《关于印发玉溪市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核查个人账户,落实资金来源,完成个人账户资金处理,进行会计核算处理,9月30日前,全市共核实个人账户人员62478人,兑现金额11.94亿元。

因涉及人员较广,资金额度较大,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得到了保护,社会反响巨大,受到了广泛好评,较好地发挥了政协委员的作用。

“在提案办理中,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多次与提案者面商研究解决提案意见,经请示市政府研究报市委通过,圆满的解决了提案所提出的建议,受到了参保者的赞誉。”普昌文在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评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