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民主监督 “护航”提案落地

发布时间: 2018-11-30 08:05 | 来源: 四川政协报 | 作者: 周长辉 张诗若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所有提案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28件,占38.8%,较去年提高了30个百分点……”日前,威远县副县长杨春国在县政协十届第11次常委会议上通报。针对去年提案办结率低的情况,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强化协商、增添举措,加大提案办理力度,促进了今年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双提升”。

各方重视 加大提案办理力度

1月15日,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针对提案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提案交办时间过迟,办理时限过短,提案办结率仅8.1%”的情况,县委书记张勇当场表示“要切实加强提案办理时效性”,要求所有承办单位切实抓好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办理,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办理政协重点提案制度,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促进政协参政议政成果转化。

在随后召开的2018年度提案交办会上,县政府将提案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承办,要求各主办单位高度重视、真抓实干,会办单位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确保每一件提案都得到落实和解决。针对重点提案的办理,要求承办单位专题研究部署,每一件重点提案均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领办督办,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具体落实、通力配合。

2月底,县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议,确定将2017年正在办理或纳入计划办理的重点提案及2018年重点提案纳入全县年度协商计划中,由县政协分管副主席牵头,提案委具体落实。重点提案办理采取“县长领办、局长亲办、县政协领导督办、县政协委室跟办”的方式,并将其列入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提案办理质效。

细化措施  民主监督落实到位

“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及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介绍;实地视察、调研提案办理的进展情况……”今年初,县政协出台了《关于印发2018年委派民主监督组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监督内容、监督形式、工作要求、监督人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提案监督提出了“一提案一监督”的创新方式,分次制定提案监督的具体方案,采取告知监督与暗访监督、集中监督与回头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监督取得实效。

在实施每一项监督内容时,威远县政协都采取“三步走”的办法:第一步做好监督前的视察或暗访监督,第二步召开座谈会,第三步形成监督意见。对提案办理效果好的承办单位,县政协以监督报告的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和承办单位。对监督过程中,承办单位尚有一定办理难度的则以社情民意的方式,送交县政府进一步研究措施强化办理。

今年8月至10月,县政协分别组织委员对《关于加强骑龙坳景区管理的提案》《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强建成公园管理的建议》等重点提案开展民主监督。针对委员们提出的相关问题,提案者与承办单位负责人开展面对面协商,形成监督意见13条,转社情民意1件,提案建议得到了有效落实,委员满意率达100%。

县政协提案委主任钟珍友说,县政协民主监督提案办理情况将在12月的常委会议上进行通报,委员们的意见也将以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使每一件提案都转化为让群众满意的实事好事。

“提案办理贵在落实。县政协大力开展提案督办,旨在推动提案建议落地开花,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提案督办力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使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不断提升。”威远县政协主席刘浑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