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政协实现党建工作“两个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18-11-19 08:45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林仪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10月31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珠海市委员会关于建立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的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

《制度》提出,原则上由本界别的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没有党员委员的界别,实行党员委员跨界别联系党外委员。每位党组成员分别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班子成员中的党外委员,分别联系1~2个界别中的2位党员委员。

《制度》规定,市政协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工作。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走访一次所联系党员委员及所在单位,与党员委员及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对党员委员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视情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带头弘扬党的统战工作优良传统,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待人,以民主的作风、良好的形象,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制度》对党员委员提出要求,要牢记党员身份,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电话、微信、走访、座谈、邀请调研等多种方式,经常主动加强与党外委员的联系,带动党外委员积极参加政协全体会议、专题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和调研、视察、考察等各种活动,积极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参政议政。每年年底向所在专委会提交一份联系党外委员情况的书面报告,作为委员履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