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协助力打赢青山、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发布时间: 2018-11-15 09:31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 作者: 路强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陕西省政协全年持续履职助力水污染防治

打一场同样迫切的环境保卫战

“除了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和净土保卫战同样迫切。”11月8日,陕西省政协召开“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月度协商座谈会。本次座谈会的召开也是省政协关注水污染防治全年履职协奏曲里最后一个华美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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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大美陕西:秦岭绿都 福地宁陕 新华网

水是生态之基、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物质资源之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今年1月,在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水污染防治问题得到了众多委员的关注,大家就此形成了10余份提案、大会发言,这些具责任感的高质量建言,拉开了省政协全年为“水”履职的序幕。

4月,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进行调研,农村污水处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调研组了解到目前陕西全省农村污水处理率仅占27.8%,大部分农村没有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多是直排自流、乱排乱倒,致使沟渠、池塘水质恶化,臭气熏天。对此,参加调研的省政协委员们建议,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城镇周边村、距离污水管网较近的村,采取雨污分流方式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对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复杂的村,采取分散处理模式;对村庄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实行单村或联村收集处理模式,同时加强高效率、低能耗、低成本的户用污水资源化适用技术及设备的推广,确保达标排放。

进入下半年,省政协关于“水”的履职活动更为密集。7月、9月、10月,人资环委连续开展了两次调研一次考察,并形成了《关于我省水污染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省深入落实河长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调研报告》和《关于江苏、江西两省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考察报告》。

月度协商座谈会的召开,更是对前期调研活动的一次总结和建言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

“河(湖)长制在一些地方还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公示牌上。”省政协人资环委主任苟润祥建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按照河长制、湖长制的要求,细化管理保护任务,层层夯实责任,防止“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合力推动河(湖)长制全面落实。

“在全省56个水质超标断面中,有39个断面伴随着总磷超标,其中31个超标断面在渭河流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金鹏康提出,渭河流域总磷污染问题已经成为该省制约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的瓶颈,因此迫切需要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开展入河总磷污染普查,有效促进流域内磷类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省政协委员、渭南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毛平宇呼吁,要按照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的要求,落实水源地保护、水质净化、管网入户的监测监管;同时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已受污染的水环境修复治理。

榆林市政协副主席杨志先认为,目前急需健全水环境保护决策体系,建立省际之间的水污染会商机制,并开展水污染生态补偿,有针对性的解决跨界污染问题。

“污泥是污水处理后的产物,其中含有大量有机质、病菌、寄生虫及有害物质,如不合理处置,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王丽香关注的话题虽小,却不容忽视。她建议尽快开展污泥资源利用,因地制宜地确定污泥处置方式。

此外,委员和专家们还建议,要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水资源保护执法监督力度,加大雨污分流改造,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拓宽污水再生利用途径等。

与会的陕西省副省长徐启方对这些意见建议给予积极回应,他表示,省政府将认真吸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积极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有效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完善生态环境督察检查机制,推动水污染防治向纵深发展。

一年与水有关的履职即将画上句号,可省政协关于水环境保护的建言却并不会停歇。省政协主席韩勇强调,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还要围绕推进重点河流治污防污工作,做好调研和监督性视察,积极建言献策,大力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青山、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