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协经济委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首都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8-11-14 08:5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王静

中国网讯 据北京政协官网消息,11月2日、11月8日,市政协经济委分别组织召开两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首都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就当前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何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听取经济委、科技委和城建环保委委员中新的社会阶层和民营经济委员的意见建议。市政协主席吉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席林抚生、陈军,秘书长严力强到会听取意见,经济委主任柯文进,城建环保委主任周正宇分别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大家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对民营企业的亲切关怀,特别是总书记关于“三个没有变”的重要论断,让大家充分感受到了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更坚定了广大民营企业战胜困难、继续发展壮大的决心。

关于如何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促进首都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们建议:

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切实提振广大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强化对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稳中向好趋势的正面宣传,多向市场主体释放积极信号,增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必胜信心;及时对网络等媒体上唱衰中国经济的消极论调以及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负面言论进行打击和澄清,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当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稳定社会预期。二是要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建议在市级层面建立民营企业应急救助机制,统筹相关部门力量,形成共同为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提供帮助的合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出台措施补救救助由于银行抽贷、断贷行为引发破产或者陷入严重困境的民营企业;抓好国家减费降税政策落实,对于“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民营企业,尽快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帮助企业减税降负;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保征收机构改革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承诺,停止追缴历史欠缴社保基金,分级层级制定不同企业的社保缴费比例;在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气污染等重大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减少“一刀切”关停措施,对于服务首都城市发展但由于技术原因暂时不能达标的民营企业,设置一定的缓冲期。三是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民营经济长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人才、土地、用房及投融资政策措施,根据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及时调整购房、购车等相关政策,给予民营企业更大力度、更加精准的政策支持;建立统一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信息发布和申报平台,提高民营企业获得相关信息的便利性,同时加强企业申报指导,提高评审工作透明度,防范项目申报寻租行为;尽可能保持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吉林主席在讲话时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问题,近年来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先后出台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揽子措施,狠抓政策落地兑现“最后一公里”,为民营企业在京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但与此同时,民营企业依然面临诸如税费负担较重、融资难融资贵、政策难以落地、经营成本持续上升和市场准入不公平竞争等问题。此外,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中美贸易摩擦未见缓和,这些问题与营商环境问题交织在一起,对民营经济发展构成了较大影响。在前期蔡奇书记等市领导密集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安排,第四季度市领导大调研的主题也将围绕着联系服务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开展。市政协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解剖麻雀等方式,认真听取政协委员中的民营经济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调整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