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张国俊:见证和感受人民富起来的历史

发布时间: 2018-11-06 08:42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王慧峰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迎来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订。新修订个税法的实施细则和百姓关注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更大幅度为中低收入群体减负的同时,这一改革正加速推进我国个税制度向综合计税迈进。

从1981年的800元,调整为2006年的1600元、2008年的2000元,再到2011年的3500元,直至如今的5000元,这几十年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史,就是一部中国人逐渐富起来的历史。

我国个税调整史

就是中国人逐渐富起来的历史

国庆过后,社交平台上兴起了一轮“晒10月份工资条”的小高潮,众人津津乐道的个税“红包”让普华永道青岛分所主管合伙人张国俊颇有感触:“十年来在政协这个大舞台上不断地呼吁终于有了响应,我很欣慰。”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亦是自1980年个税立法以来的第七次大修,被张国俊视作一次根本性变革。个税新政中的很多举措与10年前张国俊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后提出的一件提案中的建议有相同之处。

今年10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正式施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统一按照每月5000元执行,并适用新税率表。明年起,养老、教育、住房、医疗等6大专项附加扣除的加入,以及个税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将使减税更加精准,个税更加公平,在更大程度上释放个税改革红利。

“这是我国个税改革的巨大进步。”张国俊说,人们通常所谓的“个税起征点”准确来说应该叫个税免征额,或称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免征额的调高,意味着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从1981年的800元,调整为2006年的1600元、2008年的2000元,再到2011年的3500元,直至如今的5000元。在张国俊看来,这几十年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史,就是一部中国人逐渐富起来的历史,也是改革开放与制度改革互动的历史。

1981年,改革开放伊始,个人所得税起步,当时的费用扣除额标准是800元,征税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各类规定的收入和报酬。

“当时我国职工平均工资才64元,收入能达到800元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真正交税的是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张国俊清楚地记得自己1984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国家财政部后,第一年的月工资是46元,第二年涨到了58元,第三年超过了70元,“别说收入上达不到了,大部分老百姓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税雏形制度实施后的第6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民收入差距急剧扩大,国务院开始针对本国公民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税,纳税扣除额标准调整为400元,而外籍人士的800元扣除标准仍未改变,内外双轨的标准产生。到了1993年,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内外标准重新统一,但月薪能达到800元的也不过1%上下,当年北京市职工平均月薪也只有375元左右。

1990年,张国俊受财政部委派参与筹建我国第一家中外合作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并作为中方人员参与经营管理,因为多一项午餐补贴,他的收入甚至超过了自己在部里的领导。但即便如此,他每月收入也不过500元,距离纳税人的门槛依旧遥远。

张国俊回忆,等到了2004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024元,全国60%的人月薪达到800元以上。至此,我国个税改革驶入快车道,才有了2005年、2007年、2011年三轮密集的个税起征点调整。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我国居民收入连续跨越式提升。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974元,扣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实际增长22.8倍,年均增长8.5%。

纵观历次个税起征点调整,将扣除标准与城镇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情况结合起来考虑,保证普通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是确定起征点的基本考量之一。“这一次,则更进一步。”在张国俊看来,比提高起征点更为重要的是,此次个税改革实现了个人所得税从分类征收到综合征收的第一步,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的新提法,也意味着或将有范围更大、实惠更多的个税抵扣。

个税征收越科学就越能促进公平

1993年,张国俊被派往毕马威的洛杉矶事务所,当时他3万美元的年薪对国内很多人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就在那儿,张国俊生平第一次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由陌生到熟悉,张国俊慢慢从专业角度研究起了美国的个税制度。他发现,美国整体虽是综合征收,但它对免税抵扣的设定很复杂。比如,基本生活费用、赡养费用、教育费用、商业保险、医疗费用、成果费用及福利津贴等,都可从个税基数中扣除掉,“在美国,搬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因此搬家费都可以拿来抵扣。”张国俊说。

“我国也应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的个税体系。”在研究了多国的个税征收制度后,张国俊在2009年两会期间发出了这样的呼吁。

“如今越来越多的家庭中有一方配偶不工作,另外一人收入看似不错,但要供养全家人,这样压力就很大。”张国俊说。

事实上,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也是“十三五”规划指出的方向,即“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在张国俊看来,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好处不言而喻,保证了税收的均衡性,也更公平一些。“当然征管难度也相应更高,对税务部门和纳税人都提出了很大挑战。”但他认为,在现在的技术条件下,把一家人整合在一起已经不再是一个困难的技术问题。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财政部统计,2017年个人所得税同比增18.6%。个税增速连年跑赢人均收入增长,这一方面说明更多中国人富起来了,个税税基不断扩大,同时也在提示:要实现调节收入的初衷,个税税制应该与时俱进。

客观地说,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基本局限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即“起征点调到多少”。

“但实际上,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应是税制模式的调整,是全局性、综合性的变革。”在张国俊看来,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他认为,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个人所得税改革不应再小修小补,而要抓住个税制度的关键问题,通过真正的改革,使个人所得税制度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税制。

个税法修改的目的无疑是为了体现税制公平和社会公平。在张国俊看来,起征点的提高和低档税率级距的扩大,体现出这次个税改革的“减税”红利。此外,应该将改革的“公平”和“降负”红利也尽快释放。他建议,未来的综合税制征收还要继续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社会公平,让国民收入分配更加合理,“保证中低收入阶层减轻负担,让高收入阶层多纳税,特别是富人多纳税”。

让公众享受到更大的改革红利

1980年,自小爱读书的16岁农家子弟张国俊“鱼跃龙门”考入大学,家人庆幸他“终于不用再种地了”,旁人则羡慕他“以后就是吃商品粮的人了”。就在那一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正式将其中的工资项目命名为“工资、薪金所得”。彼时,这个即将迈入大学会计系的懵懂少年还不知道“个税”为何物,更加不会想到,此后近40年间,中国大地上会有这般巨变。

1984年,张国俊从当时的湖北财经学院毕业,被分配到财政部。不久后被调到财政部会计司,参与到恢复国家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工作中,这也奠定了他此后从事会计相关行业的经历。

1995年,张国俊面临着人生第一次工作选择。最终,张国俊放弃了别人眼中的“铁饭碗”,加入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1997年,张国俊晋升为普华永道全球合伙人,成为这家百年老店史上第一位中国籍合伙人。

在财税领域30多年,张国俊参与并见证了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每一步探索。

“不敢想象,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我和我身处的这个行业今日会是什么样子。”张国俊直言很幸运,在人生的黄金时代,赶上了改革开放这一重大机遇,选择了注册会计师作为终身职业,为这个行业的发展壮大贡献智慧与力量,与它共同成长进步,并成就自己的人生。

1988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之前,全国注册会计师仅仅2000多人。30年后,这一数字早已增长了百倍。而全国会计师事务所也达8674家之众,全行业2017年度业务收入超过918亿元。

在张国俊看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总体规模、结构布局和执业质量进一步优化,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和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亲历了中国市场经济确立的过程,也见证了改革开放的一个个辉煌瞬间,张国俊感到欣慰的是,改革开放40年,除了个人所得税改革外,其他税制改革也正以攻坚之势不断向纵深挺进。

增值税改革,为实体经济普遍减税;房地产税立法已经被提上日程,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环境保护税正式实施,利用税收杠杆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此外,除了税收制度外,税收征管体制也在不断深化。“改革的目的是为民谋福祉。”张国俊寄望,新一轮税制改革能够探向深水区,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让公众早日享受到改革更大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