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区政协“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调研

发布时间: 2018-10-29 08:55:49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王泳 | 责任编辑: 王静

推进高质量美丽乡村建设是高标准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的必然要求,对于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时代意义。10月26日,北京市通州区政协组成由主席赵玉影任组长的联合调研组,就“推进通州区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对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建议。

“农村环境建设必须跟上城市副中心建设进程,特别是今年市级机关将搬迁进入通州区,农村环境必须在短时间内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改善提升。”赵玉影介绍,今年年初,通州区政协将“推进实施美丽乡村振兴战略”列为2018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并于今年6月开始了长达数月的摸底调查。

近两年来,通州区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有的地方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认识仍停留在短期、外在层面,对副中心定位和美丽乡村战略认识不足;部门之间协同不够有力,沟通协调机制有待完善。

调研期间,通州区政协主席会议上曾提出“乡村绿化美化与城市副中心同规划、同部署、同标准、同建设。实现城市副中心森林城市、花园城市城乡一体,乡村全覆盖”的建议。参加调研的委员们也认为,乡村绿化美化与通州区建设国家级森林城市紧密结合,与平原造林紧密结合,融入城市副中心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体系。

在调研中,委员们了解到,目前通州区农村发展建设总体水平仍较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十分突出,与中央提出的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与农民对自身居住环境改善和提升的迫切需求,特别是与城市副中心高标准规划建设、打造三个示范区、实现乡村振兴的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对此,委员们建议:村庄整治应满足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加快建设宜居宜业高质量美丽乡村,还需深入挖掘梳理农村文化机理,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同时,应尽快推进乡村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方式和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培育良好村风民风,充分发挥德治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实施系列文化惠民工程,繁荣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乡村道德讲堂、村庄小微文化主题公园、文化礼堂等阵地,引导农村居民讲道德、守道德;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唱响主旋律,育成新风尚,高质量打造城市副中心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