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2018年度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的安排,近日,由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赵雨森带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与省国土厅、省环保厅、有关民主党派及部分哈尔滨市政协委员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赴黑河市、伊春市,就“黑龙江省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省政协于10月11日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关于我省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当前,黑龙江省共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300多个,累计投入资金23.13亿元,矿山地质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与此同时,黑龙江省政协在调研中也发现“必须正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现在还缺少一个科学规划的引领。”为此,黑龙江省政协建议“坚持规划先行,将治理和使用有机结合。”科学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安排修复布局,明确治理责任和使用方向,打好政策组合拳,科学有序地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杜绝“新问题”,加快还“旧账”。
调研组发现,国家投入的环境治理资金仍然有限,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还需增强操作性;砂金过采区和露天煤矿对自然环境破坏较大,治理欠账多;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矿山生态破坏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黑龙江省政协就此提议在全省逐步构建并推广“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新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治理、谁受益”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立项目资金奖励或补助(补贴)机制;治理后如果用于工业或经营性用地,允许用治理投入顶抵出让金。
“要因矿施策,持续释放政策组合效应。”黑龙江省政协认为,新建矿山要高门槛准入,提倡采用环境友好型开采技术,走建设绿色矿山之路。生产矿山要严格管理,走边生产边治理之路。关闭矿山要落实主体责任,走关闭后及时治理之路。废弃矿山要因地制宜,走多元化治理之路。同时,鼓励改革支持创新,把科学技术作为矿山环境修复治理的第一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