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大学副校长郑军:
加强内陆地区水上救助能力建设
内河水上救助与海上搜救相比,体制机制更滞后、力量更欠缺、问题更突出。
一、 内河水上搜救立法相对滞后。目前,国家层面缺乏系统规范内河水上搜救行为的专门法律法规,地方上除了江苏之外,均无相关规定。建议加强内河水上搜救法规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及立法。
郑军 人民政协报记者 贾宁 摄
二、 内河水上搜救体制机制不顺畅。存在多部门职责交叉,搜救指挥协调机制不能快速反应等问题。建议明确内河水上搜救的机构和职责,理顺中央事权与地方责任的关系,建立内河水上搜救协调机制。
三、 内河水上搜救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内河水上搜救中,社会救助力量起到较大作用,但受经济效益、投入成本、专业人员等影响,内河打捞公司经营困难,部分难以维持,甚至出现弃捞要价现象。建议在内河设立专业水上救助机构,加强救助力量,强化对船舶、溢油救助。同时,设立内河水上应急救助基金,培育扶持社会救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