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协协商建言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发布时间: 2018-10-08 08:43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武珍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建议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强化村庄规划顶层设计,依据地理环境、资源禀赋、特色优势,科学制定生产、生活、生态区、建设区和保护区布局。”

“山西农业的出路不在大而在特,不在规模而在功能。建议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供给侧改革、优化结构为突破口,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做足农业发展质量提升大文章。”

在近日山西省政协组织召开的以“科学制定规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主题的常委会议上,省政协副主席席小军提出上述建议。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抓手。今年2月,山西省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编制启动;8月21日,山西召开全省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推进会议,对山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顶层设计。“科学制定规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时列为省政协2018年重点协商议题。

在常委会议上,委员们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协商建言。“建议省、市、县三级分别按照‘5+1’规划,成立编制规划指导小组,系统总结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可借鉴的经验,针对性加强工作指导;以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契机,推进多规合一;建议择优选择规划团队,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整合协调各部门资源,建立集规划研究、政策咨询、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乡村振兴战略大数据平台。”委员们认为,要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破解目前产业特色不突出、产业链条较短,新型市场经营主体较少、龙头带动作用较小等问题。

如何创新完善配套政策,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委员建议,对已有的涉及“三农”及乡村振兴战略振兴规划进行梳理和系统的完善、配套,突出土地、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建设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创新,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提供政策体系保证。创新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将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政策纳入金融部门的职责和考核内容。金融部门应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三农”工作特点,创新金融产品、保险产品,并探索土地经营权担保、产品质押政策措施,发挥金融对乡村振兴实施的支撑。

“省政协的专题调研及常委会建议,有力促进了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乃至‘三农’工作健康推进。”副省长陈永奇认真听取委员发言后表示,将认真吸纳相关建议,致力在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繁荣兴盛乡村文化、提升民生保障能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