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忠:更好发挥政协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 2018-09-26 09:14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李国忠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大政治论断,被庄严写入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于地方政协而言,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智慧和力量,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

地方政协参与地方社会治理、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政协委员的充分履职。

加强委员培训。学习培训是人民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无论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还是推进履职能力建设,都离不开强有力的理论武装和丰富的知识储备。一方面,政协工作所涵盖的领域广泛、内容丰富,另一方面,政协协商议政所涉及的课题都比较重要、比较复杂,尤其是要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好建议好办法,就必须把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不二法宝。早在2007年,江苏省镇江市政协就成立了委员工作办公室,承担委员的培训、服务和管理工作。去年换届以来,针对新委员较多的现实问题,市政协分批组织委员赴井冈山、延安、瑞金开展以“讲政治、懂政协、强素质”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市政协还坚持每两至三个月举办一次“政协讲堂”,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就有关课题进行深入解读。

丰富委员活动。政协工作的活力在委员、成效在委员。由于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界,工作关系并不隶属政协机关,委员作用如何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协组织如何积极有效地组织委员、发动委员。镇江市政协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委员主题活动,每年组织一次政协委员集中视察活动,并借助每月一次的主席会议,组织相关委员开展现场视察、民主监督等活动。

严格委员考核。政协委员社会知名度大、关注度高,一言一行都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广大政协委员只有珍惜自身荣誉,恪守宪法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才能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地方政协要加强对委员的管理考核,定期组织评选表彰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和先进个人等,不断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热情。

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还要在三个层面加强自身建设。

参与社会治理要坚持政治挂帅,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党政军学民,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党的领导。政协党组是政协工作的领导核心。强化政协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图,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推进地方治理能力建设始终健康有序开展。基于此,镇江市政协制定出台了《政协党组工作规则》,强化政协党组对政协工作全局的领导。政协党组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定期就政协全局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加强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事前谋划、事中推进和事后总结,确保有始有终、善作善成。

参与社会治理要发挥“龙头”作用,加强政协常委会建设。政协常委会作为主持政协会务的常设机构,承担着全会闭会期间处理政协工作的重大责任,是政协工作的“龙头”,其工作质量、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协工作的整体水平,影响政协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用的发挥。镇江市政协专门制定出台了《镇江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从四方面提出十项具体举措,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要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热爱政协事业,热心政协工作,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为政协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

参与社会治理要提高服务功能,提升机关作风效能。政协机关是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的政治机关,是政协工作的中枢机构。政协机关的服务水平高不高、能力强不强,影响政协组织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用的发挥。因此,各级政协组织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重在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政协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镇江市政协以深化机关“效能革命”为载体,积极创建“政协好声音”服务品牌,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强化“肯干能写、争作贡献”用人导向,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有序开展机关干部交流轮岗,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效提升机关干部自觉履职、高效履职的工作氛围;修订完善《镇江市政协机关重点公务办理规程》等八项规章制度,使政协机关服务保障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富有成效。(作者系江苏省镇江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