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协聚焦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发布时间: 2018-09-17 13:22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胡京春 | 责任编辑: 胡俊

“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

黑龙江省政协聚焦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人民政协报记者 胡京春

“垃圾要分类,思想要先行。”“要注重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的充分结合,明确政府主导、立法先行、部门联动、市场运作和全员参与的协调机制。”黑龙江省政协《关于推进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视察报告》经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8月31日,以“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文件”的形式报送省委、省政府,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从多维度、多角度建良言、谋良策、出实招。9月3日,省委书记张庆伟对报告做出批示:加大宣传,加快建设,推广经验,走出困境。转省环保厅、省住建厅。9月5日,副省长李海涛批示:请发改委阅,对类似项目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副省长程志明批示:请住建厅切实加强指导和考核,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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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7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被国家列为先行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同年,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又被黑龙江省正式确定为省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明确了“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的主要目标。4个试点城市如何落实此项工作?采取了哪些举措?实际效果如何?今年5月12日至17日,由省政协副主席赵雨森率队,由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与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组成的联合视察组,先后赴4个试点城市进行了专题视察。

2017年10月,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随后,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住建厅、省卫计委和其他省直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落实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垃圾分类投放试点的具体举措。2018年初,垃圾分类投放试点和宣传工作已全面铺开。

2048年4月,哈尔滨市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制定了《哈尔滨市各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印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彩页和小学教育读本。同时,哈尔滨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部分城区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和运输。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均已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正式出台。齐齐哈尔市已建成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制定出台了《齐齐哈尔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牡丹江市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并选取了部分单位和小区开展分类投放试点和宣传工作。3个城市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在推进当中。

省政协了解到,各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末端设施还不完善,处理能力有待提高,处理技术有待提升,资金保障仍有缺口,宣传引导力度不够。针对这些问题,省政协建议广泛宣传,缔造共识。建立高位协调机制,建章立制,法制保障。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确定垃圾收费标准,积极探索计量化、差别化收费方式,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所需各项经费。全力推动生物处理技术在垃圾分类、资源化中的试验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