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协民宗委开展第二次宗教界别活动 陈坚出席并讲话

发布时间: 2018-09-03 14:18 | 来源: 贵州政协报 | 作者: 顾怡 | 责任编辑: 胡俊

8月23日,贵州省政协民宗委开展第二次宗教界别活动。贵州省政协副主席陈坚出席并讲话。

结合我省宗教工作,贵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政协宗教界别召集人王茂爱传达学习了全国政协第五次双周协商座谈会精神、中央巡视组对贵州相关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省民宗委巡视员吴建民对2018年初正式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与会政协委员尤其是宗教(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界别委员分别就有关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中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爱国爱教、正信正行,自觉抵制宗教商业化,努力为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航程贡献力量进行了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商业化问题不仅影响佛教道教健康传承发展、损害佛教道教的形象,还会败坏社会风气。这次省政协民宗委组织的学习很及时,很有必要,对于进一步深刻认识宗教商业化的危害性、理清治理思路和政策、促进宗教健康发展和净化社会风气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各宗教组织反对商业化的态度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今后更要自觉抵制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不良影响,积极协助党和政府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推动我省宗教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宗教中国宗教中国化新境界。

陈坚对近年来我省党委、政府以及宗教界人士在构建和谐宗教关系、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积极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争取人心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对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11月,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宗发〔2017〕88号),明确了治理商业化问题的政策原则和具体要求。2018年初正式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增加了相关条款,为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提供了法律依据。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召开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为议题的全国政协第五次双周座谈会。省政协宗教界别的委员们要认真学习,加深理解,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任务;要聚焦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做到统一思想、相互交流,为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贵州省政协民宗委主任向红琼,专职副主任于俊生,副主任蒙秋明、张学立、肖勤,省政协宗教界别委员、民宗委部分委员参加了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