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不打“白条”

发布时间: 2018-08-29 09:40:17 | 来源: 经济日报 | 作者: 李万祥 | 责任编辑: 张正朋

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不打“白条”

本报记者 李万祥

网络查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打击拒执行为……人民法院的这些举措,不仅让很多躲避执行的“老赖”无处遁形,而且推动了社会诚信建设,增强了司法公信力。近日,记者深入吉林长春市、吉林市等地,见证执行法官与“老赖”斗智斗勇。

“哎,哎,哎,别拆了我家的铁皮栅栏!”“你们弄乱了我的私人物品,乱执行什么!”“那是我家的狗,别伤着它们!”光着膀子的一名男子一边对着执行干警指指点点,骂骂咧咧,一边试图返回房间,阻碍执法。

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执行局联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全国法院第16期“决胜执行难——执行利剑·长春出击”全媒体直播。在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丛家村,宽城区人民法院正在执行一起腾迁案件。

在法官指挥下,吊车将装有3只已被麻醉的大型犬的铁笼从院内吊起搬运至院外,之后又将小院围栏拆出豁口。搬家公司的2辆货车先后开进院子。

据了解,这是一起因土地争议引发的纠纷,申请执行人长春市鼎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是胜诉方,被执行人毛某拒绝履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迟迟不肯主动从争议土地迁出。

“我多次实地走访沟通,毛某始终不同意自行迁出,并养了3条猛犬看家护院。”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于福权说,当时法院作出判决后,就联系不上毛某。去年这个院子里还有几百吨煤和一辆铲车。

然而,记者在执行现场看到,院子里已经杂草丛生,地上都是沙砾。法官告诉记者,这些都是被执行人故意制造的“假象”。执行人员逐件清点需要搬迁的物品并一一登记、照相、录像。清点完毕后,通知搬家公司进入现场搬迁并运到指定地点,通知被执行人领取。

“法院执行的力度大,感谢法院为我们做主,你们辛苦了。”鼎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说。

多年霸占女友房屋自己居住,面对执行法官躺在床上打吊瓶,以生病为由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遇上这样的“老赖”,执行法官如何应对?8月23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辖区内昌邑、船营法院共同组织实施了一起打击“老赖”强制腾退案件。

“我就是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房子。”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坚信法院的公正判决。她没有上楼,而是在楼下等候最后的执行结果。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是同居关系,2人因返还原物纠纷诉至吉林昌邑区法院。法院今年4月14日依法作出判决:杨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从张某某所有的一套房屋中迁出。此后,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法官连续3次传唤杨某某至本院要求其履行腾迁义务。

“杨某某到法院均以张某某欠他钱、自己没有地方居住、身体有病等为由拒绝搬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法官说,鉴于杨某某的态度和行为,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8月14日,法院在杨某某所住房屋张贴腾退公告,限其于7日内自动迁出,并向其直接送达了限其腾退通知书,要求其履行腾退义务。这次,杨某某拒绝搬出的理由又多了一项,即他80岁的老母亲也在该房屋内居住。

“经过沟通,杨某某提出要解决有地方住的要求。”承办法官刘广斌说,其实法院已经为杨某某租了一间房,并先行垫付了房租。从刚开始的抗拒执行到主动配合,杨某某最终主动找人过来帮忙搬家,自己也站起来走下了楼。

“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法律不能打白条。”吉林市人大代表曹忠华全程见证了监督案件的办理。他表示,此次执行活动中,法官准备充分,在对当事人劝诫引导的同时,合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吉林法院近年探索实践执行案件分类管理、财产保全担保保险、执行悬赏保险等一系列新机制,增强解决执行难的内生动力。”吉林省高院副院长张启文介绍,法院还推进执行工作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实现财产查控智能化、司法拍卖网络化、全省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据了解,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中,为找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以自愿通过执行法院依法发布悬赏公告,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其查人找物,并由其支付悬赏金。

“此种悬赏执行效果较好,但实践中很多申请执行人难以负担悬赏金的支付。”张启文说,为解决这一问题,法院与人保财险吉林分公司签署协议,建立了执行悬赏保险机制,申请执行人仅需向保险公司交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就可以投保“悬赏保险”,由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内承担可能的悬赏金支付。

目前,吉林地区两级法院已经有35起案件当事人投保了“执行无忧”保险,涉案金额近亿元。这一做法正在吉林全省法院推广。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