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慈善总会发起“情系灾区”募捐活动

发布时间: 2018-08-27 11:29:39 | 来源: 山东省慈善总会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张正朋

山东省慈善总会关于在全省开展“情系灾区”募捐活动的通知

各市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各分会:

受第18号台风“温比亚”影响,8月17日至21日,我省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造成潍坊、淄博、东营、菏泽等13市遭受严重台风灾害。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各项工作,省委领导同志深入受灾地区现场指导工作开展。省减灾委、省民政厅8月20日16时启动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22日18时提升为省Ⅱ级救灾应急响应。为弘扬慈善理念,发挥慈善组织在赈灾救灾中的重要作用,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省慈善总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情系灾区”救灾募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扶危济困、赈灾救灾”的慈善宗旨,坚持“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的原则,动员全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捐赠,切实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18年8月27日至9月30日

三、募捐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驻鲁部队,社会组织和个人。

四、募捐项目

募捐活动以接受资金捐赠为主,接受物资捐赠为辅。物资捐赠主要有:

1.急需物资:毛巾、洗衣粉、卫生纸、防疫情口罩、一次性防护服等。

2.生活物资:衣服被褥、棉衣棉被、米面油等。

3.救灾物资:雨衣雨鞋、铁锨、单帐篷、棉帐篷、活动板房等。

五、活动实施

1.省慈善总会负责将募捐活动在民政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备案,并在民政部认定的网络募捐信息平台进行发布。

2.省慈善总会设立专门账户,接收社会各界捐赠,保证捐赠款项专款专用。在接收款物的同时,委托市、县两级慈善总会设立专门账户,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负责所辖地募捐活动的实施和款物接收。

3.各级慈善总会要合理有序开展募捐活动,款物募捐情况原则上每天调度一次。省慈善总会负责调度省本级及接收省外捐赠情况,各市慈善总会负责调度所辖地县级慈善总会接收捐赠情况,并于每日17时前汇总报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于每日18时前将当日全省慈善总会系统接收捐赠情况报省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指挥部。

4.各级慈善总会要充分借助和发挥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募捐活动的宣传发动、典型事迹发掘、募捐进展及款物使用情况跟踪报道等工作。

5.募捐款物及其使用情况,由省慈善总会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监察、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款物使用

1.本次募捐活动所募集款物原则上由省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指挥部统一调配,全部用于抢险救灾、灾后重建和受灾地区特殊群众(老人、儿童、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2.募捐活动结束后,市县两级慈善总会接收的资金捐赠应在10个工作日内缴存至省慈善总会募捐专用账户;接收的物资捐赠由市县两级慈善总会暂存。

3.受灾较重的市、县接收的款物捐赠,在报经省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指挥部同意后,经省慈善总会备案,接收的捐赠物资可自行调配专项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接收的捐赠资金由省慈善总会按照受灾地区实际需要及时拨付。

4.定向捐赠款物原则上尊重捐赠人意愿,用于受灾地区的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七、组织领导

本次募捐活动在省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指挥部统一部署下, 由省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指导监督,省慈善总会 负责具体实施。

山东省慈善总会募捐专用账户信息

户 名:山东省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市东支行账号:237715938091

联系电话:0531-86047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