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政协建言乡村卫生服务

发布时间: 2018-08-14 08:45:15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王晨 | 责任编辑: 王静

近日,山东省乐陵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来到花园镇孙丁村,村卫生室近200平方米的室内一尘不染,墙上张贴着卫生医疗保健宣传画册,医疗器具、药品摆放规范有序。“自从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后,村民看病买药的负担减轻了很多,现在来卫生室看病的人明显比以前多了。”卫生室负责人张雪说。这也是乐陵市政协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

今年初,乐陵市政协对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情况进行调研,委员们通过听、查、看发现乡村卫生室的药品配备仍由各村医自行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处采购,村卫生室的收费仍由村医自定。有的村医年纪大,医技落后,而大多数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取得专业资格的人不愿从事村医工作。此外,无证行医卖药、违规用药现象较为普遍,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对此,市政协提出《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建议》,建议尽快完成乡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配备医疗设备和药品,加强卫生室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管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稳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室的服务,提高村医待遇,加强村医队伍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协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乐陵市村级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及一系列配套文件,确定以“乡镇带村、以村促乡镇、乡镇村一体、共同发展”理念,全面推动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着力织牢农村医疗卫生网底。该市确定由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管理。在机构上,按照乡镇主导、卫生院实施、村委会参与,合理设置卫生计生资源,乡镇卫生院将村卫生室作为派出的门诊部(或单独科室)进行统一管理。在人员上,根据服务人口合理设置乡村医生工作岗位,实行“乡镇招村用、全员聘用”制度,受聘乡村医生必须遵守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在业务上,村卫生室按照乡镇卫生院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