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市商务局建议对预付卡消费管理进行立法,真正做到预付消费企业有法可依,监管部门执法有据。省政协委员张劲松在今年省两会时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付卡管理的建议》引起各级监管部门重视。省工商、省公安、省商务厅均表示,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预付卡消费监管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具备立案条件的,将依法立案查处。
哈市商务部门提出
对预付式消费管理进行立法
哈市商务部门认为,因为没有相关法规约束,如今开个店就能办卡(非法人企业),并且不需要向主管部门申报备案,这是目前预付卡消费混乱的主因。
日前上海在全国率先对单用途预付卡进行创制性立法,规范进行者发放预付卡行为,哈市应该予以借鉴。为此建议,哈市对预付式消费管理进行立法。以商务部《单用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为版本,监管对象拓展到各个行业的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及个体经营者,真正做到预付消费企业又发可依,监管部门执法有据。还提出备案企业要建立保证金制度,取消动态预付管理资金管理模式。只要开展预防式消费业务的企业备案,即使企业出现问题,也会最低限度的减少消费者的损失,及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另据介绍,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健身卡、医疗卡、体检卡、教育卡等,均游离于该法规监管之外。而被“吐槽”更多、数量更大的由个体工商户自行发行的预付卡管理,其实仍属空白。商务部针对目前预付卡的市场乱象问题,正在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以加强预付资金管理。
政协委员提案
获多部门关注并要联手治理
今年,我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张劲松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付卡管理的建议》,该提案提出在预付卡监管方面,存在监管不明,多头监管;法规不完善,维权成本高等问题。
张劲松说,预付卡看似是个小问题,但涉及的领域、企业、人员太多,管好预付卡是一项民生工程。目前预付卡仍处于野蛮生长状态,虽然商务部制定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办法(试行)》,央行制定过《多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但是这两个管理办法基本上也都是有名无实,在实践当中流于形式。
解决乱象,还需要多部门配合解决。建议将所有发卡主体纳入监管范围,建立诚信消费制度。形成一套预付卡诚信消费评价指标体系,按根据是否发行“失联”“跑路”问题,预付卡消费纠纷问题,霸王条款问题进行量化考核,纳入诚信体系,并主动向消费者披露。有了这些“保险”,消费者才能明白办卡、放心花钱。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对333号提案,我省各级监管部门“落地有声”,纷纷给与政协委员张劲松答复。省工商局表示,畅通消费诉求渠道,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预付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经营者故事骗取消费者价款或不按约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省商务厅回复说,2017年省商务厅印发了《黑龙江单用途商业预定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地有关部门成立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今年年初,我省开展了以单用途预付卡发卡行为专项整治为内容的商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动。下一步,我省还将重点针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加强备案规范,多举并措加强商业预付卡管理。
省公安厅答复称,公安机关将会同消协、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配合好商务部门的监管工作。对商务、消协、工商等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或公安机关在办理其他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及治安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全面开展侦查,具体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全力缉捕犯罪嫌疑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挽回损失。
责任编辑: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