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政协召开第6次主席会议

发布时间: 2018-07-24 09:09:06 | 来源: 中国西藏网 | 作者: 杨小娟 冉雪莲 | 责任编辑: 秦金月

7月23日下午,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6次主席会议在拉萨召开。

受全国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帕巴拉 格列朗杰的委托,区党委常委,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旦科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高扬,区政协副主席洛桑久美、扎西达娃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讨论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方案》和人事事项,传达学习吴英杰等领导同志在《中共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季度协商座谈会有关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专题五(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专题六(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会议强调,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常委会围绕“安边固边兴边”专题协商议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隆子县玉麦乡群众回信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边境地区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要将筹办本次常委会作为头等大事、重中之重,精心安排、认真筹备,确保会议圆满成功,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季度协商座谈会是人民政协协商议政的重要形式,各有关专委会要总结经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潜心研究,突出政协协商民主特色,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扩大自治区政协季度协商座谈会的影响力,力争将季度协商座谈会打造成自治区政协履职的品牌。

会议要求,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决策的重要方式,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坚持协商式监督特色优势,把握好监督的方向和原则、节奏和力度,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更好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