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中国:父母失信子女上大学被拒为何有争议

发布时间: 2018-07-16 13:03:19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彭科峰 | 责任编辑: 彭科峰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从古至今,信用在人类社会都非常重要。

不守信用会怎样?可能会殃及子孙。日前,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饶先生的儿子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学,但学校来电说他儿子可能无法被录取,原因是饶先生欠银行20万贷款不还已两年多。饶先生马上联系银行,分分钟还清欠款。这一事件,迅速引发社会关注。支持者众,质疑者也不少。

父母失信,是否应该殃及子女?应该承认,这种做法有其深厚的历史原因。中国自古就有“诛连”、“连座”的文化,一人犯罪,其家人和家族都要受到牵连。这种做法,虽然和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则相违背,但在有着五千年历史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依然无法断绝。饶先生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而且这样的事情并非孤例。“中国法院网”也刊发报道,广西博白王先生因失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小儿子2017年报考某国防大学政审未通过。此外,问题的吊诡之处还在于,这种做法效果异常显著。饶先生接到电话后马上还清20万欠款。

那么,这种用类似“诛连”的方法惩戒失信者,是否于法有据呢?答案是否定的。目前,我国对于失信惩戒的相关法律条款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三条明确了对老赖的限制措施,其中仅包含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并未对考大学做出限制。

该不该惩戒失信者牵连其子女?这样的问题,回答起来并不容易。最高法今年6月明确表示,要 坚决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与国家发改委等59家单位签署文件,采取147项惩戒措施,大力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此外,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信息显示,截至7月11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超一千一百三十万例,其中限制乘坐飞机超一千二百四十万人次。可以明确的是,构建信用中国已经是大势所趋,未来对于失信人的限制措施将可能越来越多。

此外,在今年6月初召开的一次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就逃废债行为进行了深入讨论。委员们纷纷表示,对于失信行为,要加强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他们建议,要建立健全财产信息登记、社会诚信、企业和个人破产、执行救助等制度,加快强制执行立法进程,加大对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和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构建不敢逃债、不能逃债、不愿逃债的制度体系。这说明,诚信问题已经成为社关注的焦点。

让失信者受罚,让守信者得利,这无疑代表着社会的进步。但笔者认为,在强调用多种手段惩戒失信者的同时,也应当严格依法办事,恪守法治思维坚守法律的底线,不能扩大打击范围。如果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失信者的子女的入学、工作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有关部门应当紧守权力边界,不能法外施罚。尽管传统思维对于国人依然有所制约,尽管这种做法行之有效,但我们必须坚持程序的正义,用正常的法律手段来对付失信行为,不能为了惩罚失信者不择手段。正如“以暴制暴”被社会所反对一样,“诛连”失信者子女的这一做法,也应当被社会所摒弃。

当然,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全社会诚信程度的不断提高,“失信者寸步难行”也绝不会是一句空话。从这一点来说,留给失信者的选择,已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