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公益岗位

发布时间: 2018-07-09 11:41:26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秦建平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残疾人是特殊群体,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数量比较庞大。其中,农村贫困智力残疾人占有相当比例,他们的家庭增收难、支出多,是脱贫攻坚中“最难啃的骨头”。以笔者所在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为例,全区有智力残疾人达1030余人,他们家庭脱贫后返贫机率较大。笔者在广安区部分农村贫困智力残疾人家里走访了解到,这些家庭因为缺少劳动力,政府实施的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智力扶贫等难以发挥作用,农村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兜底政策也仅够解决其温饱问题,而脱贫户要想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也难以为继。

小康路上不能落下一个人,脱贫攻坚同样不能忽视贫困智力残疾人,为此建议:

一是分类掌握农村贫困智力残疾人情况。由县、乡、村对智力残疾人进行再次摸底,精准掌握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智力残疾人(包括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残疾人、限制民事责任能力的残疾人)总体情况,为靶向开辟农村贫困智力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多开辟农村贫困智力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以乡、村为单位,围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事项,靶向开辟适宜农村贫困智力残疾人从事的有关护路、护河、护林、护院等方面的公益性岗位,制定合同规范,就近就便特聘那些有一定劳动力的农村贫困智力残疾人担任。

三是统筹农村贫困智力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经费来源和列支办法。以市为单位,明确农村贫困智力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报酬标准(原则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险种和缴费标准。其经费来源可考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中进行统筹。其列支办法可考虑由县乡村按年预算、按季拨付、按月支付的形式进行。

(作者系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政协副秘书长)